濮阳龙源协鑫配售电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服务类招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濮阳龙源协鑫配售电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服务类招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濮阳龙源协鑫配售电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服务类招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1-PYZP-001)
濮阳龙源协鑫配售电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批服务类招标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标号 | 包号 | 项目单位 | 公示信息 | |||||||||
排名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 质量 | 工期 | 评标情况 | 资格能力条件 | 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 | 编号 | ||||||||||
名称 | ||||||||||||
1 | 1 | 国网河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第一 | 濮阳龙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94 |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 | 综合排序第一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 | / | / |
2 | 1 | 国网河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第一 | 河南九域博慧方舟咨询发展有限公司 | 95 |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 | 综合排序第一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 | / | / |
说明: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异议、投诉书
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采购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
物资督察电话:****-********
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标签: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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