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科创服务中心工程施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科创服务中心工程施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1 16:51信息来源:*******e04f">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人 | 名称: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科创服务中心工程施工项目 |
项目编号 | NGS-GC-GK-*******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9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庆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建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卫门口街16号、安徽省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振宁路 投标报价:********.80元 工期(交货期):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胡创新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211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1、汴河小镇一期二标段总承包工程 2、怀宁县巴比商务中心办公楼及住宅楼工程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宁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华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1楼、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路 投标报价:********.96元 工期(交货期):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黄国友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507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1、宣城市绿宝奋飞学校一期工程 2、宁国市金山?星河湾商住小区工程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华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广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东城路 163 号、宁国市宁国大道与青龙路交汇处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3幢19001号 投标报价:********.86元 工期(交货期):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
项目负责人:王涛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0151458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1、宣城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医疗综合楼工程施工 2、共和县塔秀商住综合小区建设项目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广西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资格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1年12月11日-2021年12月14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7*****58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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