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2012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设计中标结果
合浦县2012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设计中标结果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类型 | 数量 (项)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提交成果期限 | 单价 (元) | 备注 |
1 | 合浦县2012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设计 | 工程设计 | 一 | 陈义松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合浦县2012年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并征求各方意见后,根据各方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正,7个日历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 180000 |
五、谈判小组名单及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陈荣强、莫毅先、黄润业(采购人指定谈判小组成员)
评审(谈判)日期:2014年4月23日
评审(谈判)地点:合浦县廉州镇定海中路御珠广场D栋1702号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六、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采购公告期: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23日
成交公告期: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5月5日
七、公告说明:
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质疑联系部门: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电话:****-*******
投诉联系部门:合浦县财政局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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