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2021年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海通乡、?中乡、梁庄镇)中标公告
濮阳县2021年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海通乡、?中乡、梁庄镇)中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濮阳县2021年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海通乡、?中乡、梁庄镇);
1.2、招标编号:2021-416;
1.3、建设地点:濮阳县境内;
1.4、总投资额:约290万元;
1.5、资金来源:财政奖补资金;
1.6、项目内容:安装太阳能路灯、修建道路、铺设步道砖等工程;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9、工期:25日历天;
1.10、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按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卫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同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豫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卫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9元项目经理:王巧巧
工期:25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同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9元项目经理:王磊
工期:2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豫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7 元项目经理:柴亚红
工期:25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四、公示期
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监督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监督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财政局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
地址:濮阳县红旗路97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166*****659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91号
本次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标签: 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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