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慈溪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慈溪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根据慈溪市审计局《慈溪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戚建江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慈委审办经报〔2020〕4号审计报告,我单位存在19个问题,经过我单位的认真整改,截至2021年11月底,该19个问题中有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尚有1个问题部分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一、 关于“统筹推进养老服务绩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一)关于“十三五养老服务规划目标完成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每百名老人需配置5张床位的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市需再新增养老床位近8000张,按每张床位投入费用22万元计算,如全部新建设则需投入的建设资金约17亿元。为此,一方面要加大社会资本的引入,出台政策措施,吸引优质养老企业来慈溪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另一方面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具体要落实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1、制定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

在后期规划中更应该注重成效,而不是盲目的一刀切。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坚持“9055”养老格局(90%的老年人实行居家养老,5%的老年人实行社区养老,5%的老年人实行机构养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构建起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类型、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市目前已建成居家服务站329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个,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100%。截至目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有19800余人,占总老年人口的7.25%。正常运作的养老机构到2020年年底将达到17家,床位数达到4924张,但目前入住率不到30%。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大的养老服务体系下,如何去更好地做好规划,比如养老院高中低端的合理布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整改规范等,是后期规划的重点,而不是盲目地去建设床位。在“十三五”规划中必须根据上级要求5张的床位布点,结果必然无法完成任务,即使完成任务,房屋的闲置率将到达70%。在充分挖掘土地资源和房屋资源前提下,统筹详细的排查分析、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以及系统的规划将是我们“十四五”规划的重点。

2、盘活闲置国有集体资产用于养老机构建设。

今年1月份,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国有及集体资产用于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建设的方案》,下步,要积极挖掘我市闲置的国有及集体资产,积极引进在医养结合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实力的养老机构到我市发展机构养老服务。经初步调查,近期通过改造可以利用的资产主要有以下四处:

(1)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位于观海卫镇,现已停用,通过改造可设置养老床位390张,该资产为国有资产,属市卫生健康局主管。目前,民政局与卫生健康局已达成共识,将该医院建成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但经与观海卫镇多次沟通,镇政府在规划调整上没有实质性推进,思想上还未达成共识,下步需加强对接,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2)原市峙山医院。医院位于浒山街道,现已停用,通过改造可设置养老床位约350张,该资产为国有资产,属市卫生健康局主管。目前,民政局与卫生健康局、浒山街道已达成共识,将该医院建成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但由于该处房产已经是危房,重新使用需投入较大的改造经费,下步需就该处房产的使用提出具体办法。

(3)原范市医院。医院位于龙山镇,现已停用,通过改造可设置养老床位约200张,该资产为国有资产,属龙山镇所有。下步将指导龙山镇引进优质养老机构和团队来经营该处房产的养老项目。

(4)原三北医院。医院位于龙山镇,现已停用,通过改造可设置养老床位约150张,该资产为国有资产,属龙山镇所有。下步将指导龙山镇引进优质养老机构和团队来经营该处房产的养老项目。

目前原市峙山医院已跟浒山街道对接,2021年开始对外招商入住。其他地块均在洽谈中。

3、加快现有在建养老项目进程。

(1)阳光老年城项目:阳光老年城项目占地223亩,总建筑面积为20万平方米,设定床位约3200张,分A、B、C三个区块分期建设,计划建设成集生活居住、休闲养生、医疗康复、学习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社区。目前,A区一期已经结顶,完成投资约2亿元。该项目于2015年1月起停工,2019年8月复工,但进展缓慢,近期项目建设又有所推进。对于该项目的后续工作,我们将根据投资方的推进情况视情处置,如投资方能恢复项目建设,则予以支持协助,加快建设进程;但如再次停工或进展缓慢,则建议市政府依法处置土地闲置问题,对项目进行资产清算并收回土地,重新定位后再进行土地出让。已多次与开发商洽谈,目前正在寻找合作商一同开发。

(2)协爱医院项目:该项目采用医养结合模式,可新增床位70张,由于医院建设时按照医疗消防要求作消防设置,与养老消防设置要求上存在一定的差别,市建设局需重新验收后再完成养老设立备案。已对接发改,重新按养老院改造立项备案,消防审图验收。

(3)宝瑞中药门诊项目。该项目采用医养结合模式,可新增床位30张,同样由于在医院建设时按照医疗消防要求作消防设置,与养老消防设置要求上存在一定的差别,市建设局需重新验收后再完成养老设立备案。还在与项目开发进一步沟通,洽谈后期事项。

4、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

争取在今后5-10年内再新建一所投资2亿元以上、床位1000张左右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公建民营方式,为广大老百姓提供与消费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机构。

5、推动适老化居住小区建设。

要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推进适老化居住小区建设的建议,在新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居住小区时,要配套建设小区内的养老机构,提供居家养老、中短期托养、医疗照护等服务,满足老年人家门口养老的需求。

6、出台激励政策。

要根据我市养老床位数严重缺乏的现状,建议市政府出台力的政策措施,在用地、床位费补助、运营费补助、养老护理员培养等方面加以扶持。今年我市对各类奖励政策作清理后,我市在养老方面原有的一些高于宁波的微小的政策也全部取消,如果要弥补我市的不足,没有有力的措施,将很难改变现状。

(二)关于“敬老院综合改造转型升级工程部分项目绩效不佳”的问题。

1、关于“匡堰老人公寓闲置”的问题。

整改措施:匡堰老人公寓已联系市产权交易中心,目前正在编制招标文件,预计11月20日前,开始房屋招投标。该老人公寓目前房产已完成评估,正在与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接,完成招投标事宜。

2、关于“胜山镇老人公寓闲置”的问题。

整改措施:目前该老人公寓已完成招投标,预计12月份第三方入驻机构。

3、关于“龙山镇养老院个别设施闲置”的问题。

整改措施:为更好的管理范市片幸福院,合理利用房产,合理控制成本。范市片部分房屋暂时用作了照料中心,原范市片工作人员,进照料中心工作。北楼还是为休养楼。等三北片收满后,可立刻开放范市片,这样可以减少运营成本。下步龙山镇将组织专人,对范市片的现存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后期可直接接收老人。根据省失智区的建设任务,已确定范市片北楼改造成失智区,目前改造已启动,预计春节过后,开始收住老人。

(三)关于“居家养老服务覆盖与目标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市已经于2020年7月1日与第三方进行监督组织签订监管工作,确保督促各照料中心能及时完善除送餐服务外的其他服务工作,以达到文件要求。其他服务均已开始,为突显服务状态,已要求各单位配置统一的工作服。截至目前服务对象已近2万人,占符合享受条件老人的60%。

(四)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现已与规划、住建等部门对接,在这些部门验收的同时及时以《养老服务用房竣工规划核实告知函》告知我局相关情况。对于小区养老用房未使用情况,是由于个别小区老人基数较少,加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上门等服务已开展,暂无使用养老服务用房的必要。现已通知各镇街道,应及时调查各小区的需求,如有需要,及时开放服务用房。对于坡道楼梯设置等,也与规划对接。由于居家养老条例中无规范居家服务用房这类较细的指标,很多设计包括图审公司会忽略老人实际使用情况。后期我局会引起高度重视,在出具意见时将更细更具体。为更加规范我市社区用房和养老用房的配置情况,目前,我局养老指导中心已同我局基政科以及规划部门协调,近期将出台有关社区用房建设标准和养老用房建设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五)关于“智慧养老系统平台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通知各单位,要求及时输入工作人员数据,并列入年底考核。手机端已开发完成,目前正在测试中。手机端正式运行后将有效避免各照料中心数据不完整情况的发生。系统安全问题,我局也已通过宁波鑫诺公司进行设备等级保护处理,增加相应的设施设备。同时对于数据安全性,办公室另外加配了专用固态存储器,每月存储一次,确保数据完全安全。

二、 关于“财政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关于“部分财政资金滞存”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已与市财政局对接相关事宜。针对审计提出的钦寸水库移民安置资金专户中的结存资金问题,财务人员已进行专户资金的清算,除保留必要工作经费外,其余均上缴财政,上缴资金共计********.49元。关于市老人公寓迁建项目的前期经费近日已完成财务决算。根据财务决算情况,在调整账务后已上缴资金262908.00元。关于中心城区敬老院一期工程项目应上缴结余资金39.62万元,因预拨横河征地费尚未结算结余资金不足无法上缴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去年年底,经我局催讨,横河镇曾书面承诺于2020年12月中旬进行资金结算,至今仍未归还结余资金。期间,我局也多次催讨但未果。现横河镇提出当时中心城区敬老院一期工程开工后将我局预拨的征地费全额转拨给洋山岗村,需从洋山岗村收回资金后再退还结余资金。洋山岗村要求需先结算中心城区敬老院一期工程三产用房,再结算征地费。目前我局正在与财政局对接中心城区敬老院一期工程三产用房资金事宜。

(二)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存在大量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且上级资金下达的时间和金额均不确定。根据财政要求,先使用以前年度上级补助,导致每年都有预算执行率为零或低下的情况。现已跟财政局对接,调整支付方式,先使用本年下达资金,以前年度无法使用完毕的资金暂时上交,待有需要时再安排。

(三)关于“个别房产管理欠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该房屋已有偿划拨给观海卫镇政府。

三、 关于“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关于“部分物业采购未按规定程序采购”的问题。

整改措施:2019年,老人公寓已按规定程序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政府采购。截止2020年5月,殡仪馆已经与市百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除合同,今后不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人严格按照编办规定人数及人社招聘流程。待本年度民政局与慈溪市保安服务公司合同到期后,按《慈溪市民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慈民〔2019〕125号)重新确定保安服务方式。

(二)关于“部分物资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2019年惠民殡葬政策调整以来,惠民盒使用大量增加,在2019年年底启动招标程序,但因骨灰盒规格的问题,原标作废,2020年重新招标,现已完成招标工作。

(三)关于“采购服务的实际实施单位与中标单位不符”的问题。

整改措施:2018年之后,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合同签订时增加了履约保证金条款,以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目前,我局的大额资金支付合同均由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把关。今后,我局也将适当开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工作人员违约风险防范能力。

四、 关于“内部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今后,所有本部门的内部审计或项目监督均有我局内审工作小组牵头开展。年初由内审工作小组做好项目统计和预算安排工作。

五、 关于“下属单位日常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市福企办账面应收款78.5万元已于2020年5月份账里清理,其中包括民政物资公司18.5万元、星星实业总公司50万元、热工仪表附件有限公司10万元;已收回的精密电子元件厂款项19.6万元已于2020年5月份转收入。“应收款-民政大楼基建”671.02万元属于基建项目,与财政局基建科对接完毕,目前正在进行财务决算,待决算完成后进行调账。“应付款-民政局”768.98万元,经查阅历史明细账,民政局无相对应应收款,属于福企办历年各类基金结余用于民政大楼基建,待民政大楼基建项目财务决算完成后一并清理。关于钢板整平厂24万元债务,福企办已发出应收账款催讨函,又咨询法律顾问明确,该笔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福企办已无胜诉权,下步将通过定期催讨的方式积极催讨。市募办6笔应付款合计金额21.57万元、房屋租金18.13万元已于2020年5月份清理;2019年收回的整改奖金23.56万元已在2020年7月上缴财政。中福在线4笔应付款合计11.65万元已全部清理。

(二)关于“部分下属单位内控不到位存在一定风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市社会福利院在审计发现问题后,及时缴存相关款项。并完善单位财务制度,加强现金收付管理。市老人公寓财务和资产已全部移交市社会福利院,今后各项工作将严格按照市社会福利院内控制度执行。

(三)关于“物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市社会福利院根据要求,扩展物资台账范围,完善台账内容,包括出入库信息、结存数量、经手人员等具体内容。物资采购已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资料归档。市社会福利院将不断加强内控管理,关注物资采购、出入库流程运作和台账管理,进一步规范物资使用情况。

(四)关于“个别车辆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殡仪馆针对B7U7R6车辆用于公务用车的情况,近日,该车正在与2020年新购车辆一并进行改装。下步将加强管理,规范用车审批,由业务科统一派车,坚决杜绝与业务无关的车辆使用。2018年我局内审小组对市民政执法大队的非定点机构维修车辆问题提出后,已进行整改。今后,市民政执法大队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维修通知实行定点维修,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五)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市老人公寓“其他应付款-捐赠款”已于2020年5月份调整为捐赠收入。针对殡仪馆已拆除的房产未核销问题,现已完成资产核销并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针对殡仪馆部分货物未计入存货核算问题,卫生棺一直以来并未计入存货核算,2019年经民政局内部审计提出后,2020年1月已开始计入存货核算。2017年6月54#凭证为会计科目录入错误,货物没有通过存货科目核算。17年的存货现在也都已消耗完毕,会计科目不作调整。今后通过加强会计凭证的审核,防止类似会计科目录入错误的情况发生。市中福在线2018年1月购入教场山路190至194号店面3间、7月购入杭州湾新区店面1处,购入价分别为440万元、402.7万元,两处房产已计入固定资产。

另外,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坚决杜绝各种不符合、不执行制度的现象,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局本级及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结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单位财务行为,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水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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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经济责任审计 民政局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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