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107号令)要求,我局对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32份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28份文件继续有效,《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加快化解企业信贷风险十条措施的通知》(闽金融办〔2015〕22号)等3份文件予以废止,《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闽金管〔2020〕30号)正在修订。现予以公布。
联系人:严其云,联系方式:****-********。
附件:1.继续有效的文件
2.予以废止的文件
3.正在修订的文件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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