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申请采购犬粮、犬用罐头项目-成交公告

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申请采购犬粮、犬用罐头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
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申请采购犬粮、犬用罐头项目 -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LHHW2021-276)

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申请采购犬粮、犬用罐头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LHHW2021-276),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001第1包

中标人中标价格
成都优待尔商贸有限公司43.1560万元(人民币)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HHW2021-276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申请采购犬粮、犬用罐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成都优待尔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31560.00 元

供货期: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分批次供货,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3个日历天内到货;

质量要求:符合全价宠物食品犬粮(GB/T 31216-2014)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朱霞、张伟、王四磊(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文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方式:158*****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方式:158*****712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158*****71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142*****189********
,郑州市,郑州

标签: 犬粮 侦查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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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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