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会展业专项资金评审结果公示

关于2021年度会展业专项资金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石家庄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办函〔2017〕46号)和《石家庄市商务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申报会展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石商〔2021〕49号)要求,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初审、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审计等程序。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达市商务局(市会展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
附件:会展专项资金评审通过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资金 评审 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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