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效能提升及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建设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效能提升及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建设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4 14:20信息来源:********4/********/*******d-5de3-4f7a-b188-fef6e798e354.html">原文链接地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JM-2021-06-14685
一、项目编号: JM-2021-06-14685
二、项目名称: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效能提升及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建设采购项目
序号 | 分包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单位地址 |
1 |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服务效能提升项目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元 |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12层A1201、A1202、A1203 |
2 |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智慧人事管理平台二期升级建设开发项目 | 长春天一信科技有限公司 | 396500.0元 |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环球贸易中心一期第2幢1单元1716号房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名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服务效能提升项目
服务范围:1、在现有平台上建设公积金审计稽核系统,建立从核心业务到稽核的闭环风险管理体系,用信息化加强稽核审计能力。
2、建设金融服务平台,与合作银行实现数据共享,实现流量控制和数据脱敏等功能。
3、在现有平台和渠道上建设好差评系统,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并按要求完成与省、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对接。
4、在现有平台和业务模块上增加自由职业缴存和贷款业务。拓展公积金的服务群体。
5、在现有平台上升级前端柜面系统,实现智能展示驱动。在现有柜面和渠道业务业务上利用OCR识别技术,实现智能识别。
服务要求: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一致性,系统的升级必须在原有的架构及平台上进行,升级时必须保证现有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开发设计完成后,必须要进行业务测试及联调测试,保证各系统的深度融合、无缝对接以及业务的正常办理。需要利用中心现有的工作流平台和业务服务平台,在相关系统上完成开发
服务时间:1、公积金审计稽核系统要求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完。
2、金融服务平台要求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
3、好差评系统要求合同签订后30 日内完成。
4、自由职业者改造要求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完成。
5、前端升级和智能识别要求合同签订后 120 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2、《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59号);
3、《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字〔1999〕33号);
4、《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
6、《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建金﹝2018﹞45号);
7、《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建金[2018]46号);
8、《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
9、《“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
10、《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建金〔2016〕124号);
11、《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建金〔2016〕14号);
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9〕57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9〕297号);
15、《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
16、《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
17、《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
18、《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JGJ/T 474-2019);
19、《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JGJ/T 388-2016);
20、《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2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
2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GB/T 28448-2019)。
第二包:名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智慧人事管理平台二期升级建设开发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系统建设主要是围绕中心人事管理各项工作,针对已经建设完成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智慧人事管理平台,开展二期优化建设,更好的匹配业务场景并增强系统拓展性,在系统优化的同时,对于每年增加的人事档案服务材料进行全流程的重新梳理。另外,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为了更好的应对中心人员招聘工作,建设在线考试系统,实现线上报名、考试。
服务要求:智慧人事管理平台二期升级建设,系统要求在一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形成完整统一的智慧人事管理平台系统,并要求实现数据无缝链接。
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服务标准: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2、《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59号);
3、《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字〔1999〕33号);
4、《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
6、《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建金﹝2018﹞45号);
7、《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建金[2018]46号);
8、《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
9、《“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
10、《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建金〔2016〕124号);
11、《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建金〔2016〕14号);
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9〕57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9〕297号);
15、《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
16、《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
17、《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
18、《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JGJ/T 474-2019);
19、《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JGJ/T 388-2016);
20、《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2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
2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GB/T 28448-2019)。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海燕、张世巍、孙媛、魏丽、于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1177号
联系方式:****-********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咨询人: 刘佳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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