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台胞中心合同纠纷再审案件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台胞中心合同纠纷再审案件法律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台胞中心合同纠纷再审案件法律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台胞中心合同纠纷再审案件法律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福建医科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与福建智行方圆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8月1日,由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代理学校及医院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智行公司。2020年4月21日,接台江区人民法院通知,智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故二审继续委托一审的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应的诉讼。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已于2021年4月21日发生法律效力。2021年10月9日,智行公司不服一审、二审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为学校、医院就台胞中心相关案件持续提供法律服务,熟悉案情,且已协助案件取得良好成效,继续委托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有利于推动案件发展。为保持服务的持续性,建议该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十六层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 及专家论证意见(见附后附件):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1 | 凌 峰 | 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 |
2 | 陈孟嶙 | 福建省旅游宣传中心 |
3 | 谢炎林 | 福建师范大学 |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傅承哲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玮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美英、唐宝玲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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