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大祥区农口系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合同公示

邵阳市大祥区农口系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合同公示

邵阳市大祥区农口系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甲方全称):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

供应商(乙方全称):中勘天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邵阳市大祥区农口系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于2021年11月16日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经过专家评审,乙方通过公平竞争成为中标供应商。

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邵阳市大祥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2)采购计划编号:大祥财采计【2021】000100

二、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0号)及《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20】15号)精神,在邵阳市大祥区全面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大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普查工作,定期汇总普查实施进展,梳理普查实施的问题与创新,组织筹备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推动落实协调工作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普查各阶段宣传及培训工作,完成风险评估,负责组织汇交行业成果,形成大祥区的农口综合普查成果。

三、政策及技术规范要求

1、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2020]2号)。

2、主要技术规范

《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 38509-2020);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 32864-2016);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集镇滑坡崩塌泥石流勘查规范》(DZ/T 0262-2014);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20-2006);

《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规范》(DZ/T 0283-201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

《岩土体工程地质分类标准》(DZ/T 0219-2002);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2007);

《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1:50000)》(DD2019-08);

《地质灾害分类分级(试行)》(DZ 0238-2004);

《工程地质手册(第五版)》;

《区域地质图图例》(GB/T 958-2015);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 12328-1990);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4号);

《湖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湖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操作细则》;

《湖南省森林可燃物标准地(大样地)调查布点方案》;

《湖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质量检查办法》等文件。

注:以上为各部门发布的普查相关技术规范,本项目涉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的技术规范如有新版本的,成交供应商须按最新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四、服务内容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主要任务。

开展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的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开展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区级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三)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普查覆盖全区。

(1)致灾孕灾底数调查:分析灾害孕育和导致灾害发生发展的基本因素,充分调查搜集这些因素资料,摸清灾害致灾孕灾底数,主要包括气象水文、地质构造、地层岩性、人类工程活动等孕灾致灾地质环境条件的搜集与调查。

(2)历史灾害底数调查:对历史上曾发生的各类灾害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其强度、危害、应急响应、恢复重建等情况。

(3)风险评估与区划:在摸清各类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的基础上,开展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4)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为后续灾害风险动态管控提供基础。。

(四)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1.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宣传。

2.全面普查阶段(2021-2022年):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隐患排查和灾害风险隐患评估,汇总普查成果,编制灾害风险区划图、重点隐患分布图、灾害风险综合防治区划图等图件以及成果运用。

(五)普查成果与成果汇交

1、主要成果

(1)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单灾种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主要承灾体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主要灾种重点隐患数据等,形成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涵盖各类空间数据和统计数据。

(2)图件成果

主要包括全区各级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单灾种致灾孕灾要素分布与危险性评估图谱,主要承灾体空间分布图谱,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图谱,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图谱,重点隐患分布图谱,综合风险评估与综合防治区划图谱,形成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图谱数据库。

(3)文字报告类成果

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的文字报告,包括各类、各级风险评估报告,数据成果、图件成果、风险评估报告等各类成果分析报告,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和技术总结报告。

(4)标准规范类成果

主要包括致孕灾风险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减灾能力调查类技术规范,隐患调查与评估类技术规范,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综合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类技术规范,以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大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建设系列技术规范,各类专项成果和综合成果质量控制和成果汇总系列规范。

(5)软件系统类成果

灾害综合风险普査软件系统类成果主要包括调试管理、数据采集、数据质检核查、评估与区划、制图、集成与可视化服务、数据平台等系统成果。

2、成果汇交

成果汇交内容主要包括调查数据类成果、评估与区划图件类成果、文字报告类成果,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成果汇交要求和规范开展成果汇交工作,各行业成果的汇交由具体负责部门组织汇交;按照普查工作实施进度安排,分类型分阶段进行汇交,保障相关后续工作的开展;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汇交各行业成果形成综合成果,成果汇交工作依托普查软件系统开展。

五、其他要求

1、项目验收

1.1 项目成果:

普查方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清查、普查质量控制方案等。

文字报告成果:大祥区普查工作总结报告。

其他成果:包括大祥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中普查宣传、培训、会议及迎检过程中形成的宣传产品、培训课件、领导讲话稿,普查过程中形成的纸质及电子档案材料等成果。

普查成果以国家、湖南省、邵阳市下发的最新技术标准为准,以上均仅为预期成果。

1.2 验收要求:大祥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在区普查办牵头协调下,负责其他专班资料、成果的融合、交汇和技术支撑,并通过国家、省、市三级验收,以国家、湖南省、邵阳市下发的验收要求为准则,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数据安全管理、保密责任。

2.1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项目成果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2 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不得擅自非工作需要复制、存储涉密信息。项目结束时,成交供应商须对检查使用的软件和设备的存储器按保密规定保管或脱密处理。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2.3 本次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未经允许,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及给第三方使用本项目的普查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3、售后服务要求及承诺

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本次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如售后服务、电话响应、现场响应等),成交供应商也可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

4、违约责任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不得转包、分包。按磋商的最后报价进行结算,不能中途加价,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培训、评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成交供应商调查数据结果上报中,凡是资料被省、市退回或否决的,成交供应商必须重新调查,直至达到省、市验收标准为准,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其费用。

(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节点完成普查任务、未达成普查目标、中途退场或达不到普查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双倍追回所付资金,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因成交供应商过失所造成采购人或第三人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并且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所有损失。

六、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根据国家普查时间执行)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服务方式:驻场及现场服务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

2.2 报酬: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元)。

2.3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539920元;

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时间(2021年12月前)完成普查现场工作,并且提交的项目成果通过甲方和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向甲方交付增值税票据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539920元;

项目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票据后,2022年6月30日前无息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269960元。

如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甲方有权延期支付款项,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普查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4、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公章)

统一信用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传 真:

乙 方:中勘天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

委托代理人: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账 号:****************3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14日

合同订立地点:北京市/大祥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险普查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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