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村社区天元中路99号30幢门面房使用权租赁(2871.24平方米)中标结果

章村社区天元中路99号30幢门面房使用权租赁(2871.24平方米)中标结果

章村社区天元中路99号30幢门面房使用权租赁(2871.24平方米)
项目编号:********1Q********
产权类型: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交易期限:9年
乡镇(街道):东山街道
村(社区):章村社区
组别:
公示日期:2021-12-14

产权信息
登记日期:2021-12-03
所有权人: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权证编号: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否
资产类型:商铺 其他
项目描述:1.用途:承租人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及扰民等业态; 2.该房屋为现有装修状态,负一层780平方米,一层830平方米,二层469平方米,三层610.79平方米,合计产权证面积2689.79平方米。另外三层平台有181.45平方米自建房,承租人实际租用面积2871.24平方米。 3.投标人在明知投标底价的情况下,仍以低于底价的价格投标,视为恶意竞标,恶意竞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九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元(交易底价),中标价高出部分平均分摊计入到每年租金内。该房屋为先付后租,半年一付,承租人分两次支付完当年应交租金,首期租金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到位。出租人只提供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结算收据,若承租人需要正规发票,可由出租人代为办理,但涉及到的相关税费由承租人承担。物业费和停车费由承租人和物业公司自行商谈、自行承担。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并不得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改造等提出任何主张赔偿事宜。若出租人继续对外出租,原承租人参加竞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5.投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到房屋现场勘验,了解房屋结构和现状,凡参加公开竞标的,均视为认可该房屋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6.该房屋一层为挑高结构,承租人不得对一层挑高部分增设二层,不得改变房屋现状,不得出借、转租、部分转租等。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 7.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向出租人缴纳人民币6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无任何拖欠房租、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违约行为,出租人予以无息返还,若无故不签,出租人无需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交易面积:2871.24平方米
项目位置:江宁区天元中路99号30幢
项目四至:东至:兴宁路 南至:武夷绿洲 西至:武夷绿洲 北至:天元中路
补充说明:标的租赁期限九年,另给免租期4个月,租赁价格底价详细如下: 租赁期第一年,年租金人民币*******元; 租赁期第二年,年租金人民币*******元; 租赁期第三年,年租金人民币*******元; 租赁期第四年,年租金人民币*******元; 租赁期第五年,年租金人民币*******元; 租赁期第六年,年租金人民币*******元; 租赁期第七年,年租金人民币*******元; 租赁期第八年,年租金人民币*******元; 租赁期第九年,年租金人民币*******元;
使用权人: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权证名称:权属类型:集体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他项权利人:
项目审查信息项目审查表:*******d8ae7fa017d8d4a019102c2">审查表1.jpg*******d8ae7fa017d8d4a01c202c3">审查表2.jpg*******d8ae7fa017d8d4a01ff02c4">审查表3.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d514fe7017d7e37a*******">章村股民代表意见1.jpg*******d514fe7017d7e37a*******">章村股民代表意见2.jpg

转让人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许孝东
联系电话:138*****828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交易期限:9年
标段描述:1.用途:承租人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及扰民等业态; 2.该房屋为现有装修状态,负一层780平方米,一层830平方米,二层469平方米,三层610.79平方米,合计产权证面积2689.79平方米。另外三层平台有181.45平方米自建房,承租人实际租用面积2871.24平方米。 3.投标人在明知投标底价的情况下,仍以低于底价的价格投标,视为恶意竞标,恶意竞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九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元(交易底价),中标价高出部分平均分摊计入到每年租金内。该房屋为先付后租,半年一付,承租人分两次支付完当年应交租金,首期租金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到位。出租人只提供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结算收据,若承租人需要正规发票,可由出租人代为办理,但涉及到的相关税费由承租人承担。物业费和停车费由承租人和物业公司自行商谈、自行承担。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并不得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改造等提出任何主张赔偿事宜。若出租人继续对外出租,原承租人参加竞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5.投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到房屋现场勘验,了解房屋结构和现状,凡参加公开竞标的,均视为认可该房屋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6.该房屋一层为挑高结构,承租人不得对一层挑高部分增设二层,不得改变房屋现状,不得出借、转租、部分转租等。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 7.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向出租人缴纳人民币6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无任何拖欠房租、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违约行为,出租人予以无息返还,若无故不签,出租人无需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交易面积:2871.24平方米
报名费:¥0
保证金:¥100000
交易底价:小写********
交易方式:现场竞价成交缴款方式:
成交情况:成功成交日期:2021-12-14
成交人:南京每日每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交价:小写 24,002,000.00 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使用权 门面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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