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铁路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四电”物资)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改建铁路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四电”物资)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改建铁路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 (“四电”物资)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1-12-15]

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202113号

改建铁路鹰厦线华安城区段外移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四电”物资)二次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包件号:X12(包件名称:信号TDCS系统设备)

第一名: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包件号:X12(包件名称:信号TDCS系统设备)

第一名: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傅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包件号:X12(包件名称:信号TDCS系统设备)

第一名: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业绩1、京广线武昌南到达场至横沟桥段自动闭塞改造工程TDCS系统改造升级2、浙江乐清湾铁路SG09标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设备)采购

二、公示日期:自2021年1216日至2021年1220日止。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处理后,如仍有疑义再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和监督部门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三、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受理投诉部门:

招标人:厦门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电话:****-*******

邮箱:CRM_YWF@163.com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站南路10号9楼

邮 编:361004

机构名称: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

电 话:****-********

传 真:****-********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站前路7号

邮 编:330002

厦门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1年12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甲供物资 物资 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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