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关于2021年本科毕业生专业实习先进个人、单位评选结果的公示
甘肃政法大学关于2021年本科毕业生专业实习先进个人、单位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甘肃政法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及实习经费管理办法》(甘法大发[2021]221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专业实习工作总结暨先进个人、单位评选的通知》(甘法大教发[2021]129号)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推荐,教务处初审,2021年12月14日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终审,拟对86名优秀实习学生、14名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17名实践部门优秀实习指导教师、3个实习先进学院进行表彰,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2月15日—12月17日,共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实践教学管理科(电话:*******)及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附件:甘肃政法大学2021年本科毕业生专业实习先进个人、单位评选结果
甘肃政法大学教务处
2020年12月15日
标签: 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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