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合同公告

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0047-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省恒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详见第四章技术参数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陆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价格备注
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飞依诺科技(苏州)有限公司VINNO751*******/
电子凸阵探头飞依诺科技(苏州)有限公司S1-8C1//
电子线阵探头飞依诺科技(苏州)有限公司X4-12L1//
凸阵容积探头飞依诺科技(苏州)有限公司D3-6C1//
相控阵探头飞依诺科技(苏州)有限公司S1-6P1//
腔内探头飞依诺科技(苏州)有限公司F4-9E1//
电子线阵探头飞依诺科技(苏州)有限公司X6-16L1//
医用显示器南京巨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JUSHA-M33D1//
工作站UPS电源禾崎电子(汕头)有限公司HP3K(S)1//
工作站计算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启天M4351//
墨仓式彩色喷墨照片打印机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L8051//
柜式诊疗床江门市睿动康体医用科技有限公司RD-UB01A1//
工作椅深圳市泰乐康科技有限公司PC11//
工作桌//1//
储物柜//1//
总计////*******/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3.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3乙方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3.3.4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8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货物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付清。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湖南省恒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乙方提供六年整体项目质保期。

5.2.2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2.3 保证

(1)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安装调试

(1)乙方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乙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货物必须为全新未拆封的设备,用户单位验收后才能上架调试。乙方负责设备安装上架、技术调试。

(3)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及甲方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及甲方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5.3.2 测试验收

(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医疗设备货物到货后,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开箱、装机及使用后三个月验收合格后,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并请上级专家库内专家验收合格(如货物属于医用计量器具,乙方须向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并通过检定检测或校准,出具合格证后才能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如不是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故障,乙方接受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新设备,如更换新设备,验收工作需再顺延1-3个月。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到货验收。在使用3个月后,无问题发生,及时对货物进行合格验收。

6.2甲方在合同规定内履行付款义务。

6.3甲方在乙方安装调试时,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各方关系,以便乙方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

6.4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进行拒收。

6.5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相应款项。

6.6乙方有权利在安装调试时,向甲方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请求。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提交的设备型号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4乙方设备到达现场7天内,由于甲方不提供安装场地或场地不具备安装条件造成乙方未及时进行安装调试的,不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双方签订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县路口镇三惠路157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西大道660号潇湘奥园9栋611
法定代理人:邹满法定代理人:罗爱琴
委托代理人:周利委托代理人:李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超声诊断仪 彩色多普勒 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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