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照明维护材料政府采购项目重新立项(包2)合同基本信息

衡阳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照明维护材料政府采购项目重新立项(包2)合同基本信息

衡阳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照明维护材料政府采购项目重新立项(包2)合同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1]-010136-2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路灯管理处(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旭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照明维护材料政府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1]-010136
(3)项目内容:衡阳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照明维护材料政府采购项目重新立项(包二)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衡阳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照明维护材料政府采购项目重新立项(包二)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3838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2 A********-路灯 湖南旭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光源电器(传统金卤灯/钠灯)、亮化灯具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 73838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2月03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衡阳市路灯管理处指定地点。
方式:
4.付款
1、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按月结算,每次付款按实际供货数量*合同单价后价款的97%支付。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完成后付清,余款在质保期满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2-03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2月03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小立法定代表人:谭小辉
委托代理人:刘新春委托代理人:王伟民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衡阳分行
帐号:182*****040006256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管理处 照明维护 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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