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打捞保洁服务询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漳河打捞保洁服务询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本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 | 主要成交标的 | 评审专家名单 |
漳河打捞保洁服务询价采购项目 | 1项 | 名称: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黄山市黟县碧阳大道85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137*****657 | 名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07室 项目负责人:宋工 联系方式:****-******* | 名称:黟县春晓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黟县碧阳镇麻田街80号 | 192000.00元 | 名称:漳河打捞保洁服务询价采购项目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1项 单价:192000元 | 汪强 余永生 周小军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
项目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 1、河道割草船、打捞船只、竹筏、三轮电瓶车等设备由委托方提供,作业安全服、工具及后期船只维修费等由服务方自行承担。 2、服务方承诺给所有打捞保洁作业人员购买不低于50万元意外险(符合购买五险要求的购买五险)。 3、服务方承诺服务期1至6月份河道打捞保洁作业人员不低于3人,7至12月份(水草生长茂盛期)河道打捞保洁作业人员不低于6人。 4、服务方配备水上作业救生设备,打捞保洁人员必须穿戴安全服上岗,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承担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5、协助配合县渔政等部门做好地笼捕鱼等违法行为的收缴工作,发现地笼等违法捕鱼工具及时报告。 6、发现病死动物等,及时通知县新保局、环卫部门,并上报协助农业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7、定期向甲方汇报打捞保洁工作及相关措施,无条件服从委托方工作安排。 | ||||||
成交供应商业绩 | / | ||||||
其他 | 1、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年9月16日; 2、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9月25日; 3、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27日; 4、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07室,联系电话:****-*******。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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