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安检设备采购合同公告JH21-210000-56950-001-01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安检设备采购合同公告JH21-210000-56950-001-01
一、合同编号:JH21-210000-56950-001-01
二、合同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安检设备采购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1-210000-56950
四、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安检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2号
联系方式:155*****222
供应商(乙方):沈阳勇安巨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贺江街12号(2-8-1)
联系方式:134*****8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X光机异物检测机3台、安检门含手探3个、智能访客管理系统(身份证登记识别系统)4个、手持式液体检测仪4个、防爆筒及防爆盖3个、应急柜及应急警用装备4个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TH5030、AT300/AT2028、ID700、R9、1.5kg、装备柜
主要标的数量:21
主要标的单价:25,380.95元
合同金额:533,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11-1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2-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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