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食堂生鲜食材采购及配送(重新招标)的中标(成交)结果公...
金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食堂生鲜食材采购及配送(重新招标)的中标(成交)结果公...
一、项目编号:JHTY2021-ZFCG040
二、项目名称:金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食堂生鲜食材采购及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率(%)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折扣率:71.08% | 浙江好搭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义乌市西站大道800号浙江省义乌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配套附属用房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折扣率 | 规格型号 |
1 | 金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食堂生鲜食材采购及配送 | 金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食堂生鲜食材采购及配送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71.08%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蒋效成、卢伟良、张志军、陈跃军、范永(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金华市李渔东路115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6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人 :吕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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