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乌当区洛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编制)人员工作简章
贵阳市乌当区洛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编制)人员工作简章
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乌当区东风镇洛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场评审、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现场评审、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预招聘工作人员25名,医师20名,护士5名(专业包含全科医学专业、临床专业、中医专业、中西医专业、口腔专业、预防医学、护理专业)(详见附件1),最终招聘人数以实际招聘结果为准。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经验,熟悉社区常见病和多发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且与任职学科一致的执业证和资格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 12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必须与聘用岗位相一致。
(三)以下人员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评审、公示、体检、政审、岗位招聘及工资待遇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共2天,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健康局(乌当区育新路156号)。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专业执业证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各类与医学教学有关的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寸蓝底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三)现场评审
(1)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
(2)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7位评委组成。
(四)公示
入围人员作为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体检
入围公示后集中统一到指定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考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规违纪证明及个人征信证明。
(七)岗位聘用及工资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后,入围人员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按聘用岗位执行工资待遇。实行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将按《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薪金待遇参照关于洛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人员保障的待遇执行。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原则,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报名、现场评审环节中,需扫行程码、健康绿、测量体温、登记并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严格遵守疫情防护防控工作规范(具体见附件3)。
卫健局办公室:?****-********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021年贵阳市乌当区洛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
序号 | 岗 位 | 聘用数 | 要 求 |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能简介 | 学历 | 专业 | 其它招聘条 件 | |||||
1 | 专业技术 | 临床 | 1、医师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2、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3、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诊或出院的意见。4、参加门诊、病房值班、会诊工作、疫情防控工作。 | 20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临床全科医学、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
2 | 专业技术 | 护理 | 1、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2、做好基础护理和精神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3、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 5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1、具有护士资格证及以上资格。 |
附件2
贵阳市乌当区洛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编制)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相片 | ||||||
籍贯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家庭住址 | ||||||||
学 ???历 | 学 ???位 | 是否在编 | |||||||
所报岗位 | 报考单位 | ||||||||
现工作单位 | |||||||||
取得资格证名称 | |||||||||
取得职称证名称、执业范围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1 | 联系电话2 | ||||||||
工作简历 | |||||||||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年 ????月 ?????日 |
考生注意:考试时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室。
附件3
2021年贵阳市乌当区洛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合同制(非编制)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凡报名参加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评审时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防控要求等内容,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评审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评审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本次评审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三)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五)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市州旅居史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六)评审当天,经现场疫情防控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八)考前6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九)评审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评审,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评审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评审。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本次评审。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省外需拨打0851-*******)。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疫情防控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评审。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三)未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评审的情形,并在评审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评审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评审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评审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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