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JTP-********015201
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于2021年12月16日09:00时在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四层开标室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
项目投资建设规模:(一)规划范围:根据《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最新土地利用规划,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及其周边预留用地总规划用地面积8.75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0.81平方公里),包含松山A、B片区和区外预留用地。其中A片区规划用地3.8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松山一路,南至松山大道,西至大获溪,北至滩内水库;松山B片区,规划面积2.2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滩内水库,南至松山大道,西至温福铁路,北至小获溪;区外预留用地总面积约2.61平方公里,南片预留用地四至范围为东至大获村,南至上杭村,西至温福铁路,北至松山大道;东片预留用地四至范围为东至松山环路,南至松山大道,西至松山一路,北至滩内水库。区域规划范围边界清晰且相对独立,涉及存量资产较少,符合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条件要求。因此,本试点项目的规划范围与园区规划面积一致,总面积为8.75平方公里,详见招标人另册提供的《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规划范围图》。(二)配电范围:试点区域内现有5回10千伏主干网线路(10千伏台商I-Ⅳ线及10千伏陕汽线)供电松山B片区现有企业,资产归属国家电网公司。按照《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存量配电网资产处置原则,综合考虑全社会投资最优,避免重复建设、交叉供电,并充分征求国网福建电力公司及相关部门意见,试点区域内现有国网存量配电网资产将依照相关规定通过资产入股、出售、租赁等方式参与增量配电业务。存量资产的统一划入和处置方式既能在现阶段确保配电网规划的统一,充分发挥现有存量资产的供电能力,又能提高试点项目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因此,增量配电区域与试点项目规划范围一致,为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及其周边预留用地,总规划面积约8.75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0.81平方公里)。试点范围详见招标人另册提供的《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增量配电业务项目配电区域图》。(三)配电区域的电力需求及电压等级:根据审定的《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增量配电网规划》,试点项目增量配电区域远景负荷约10.9万千瓦,年用电量约6.2 亿千瓦时。增量配电网电压等级为110千伏及以下。(四)投资规模:配电区域总投资约15340万元,其中,110千伏电网投资约 5418万元,10千伏主干网络总投资7479万元,通信自动化部分投资2140万元,10千伏支线及低压网络部分投资303万元。配电网规划及投资规模需根据该区域的落地项目进展及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进行滚动修订调整。若超过本项目招标电压等级的,由招标人牵头组织电网规划修编工作,投资人负责配电网规划修编,一切费用由投资人负责,投资人需按新的规划进行投资建设运营。
建设内容:配电区规划期内新建110千伏公用变电站1座,终期变电容量按18.9万千伏安考虑(配置3台6.3万千伏安主变),新建110千伏双回线路共12公里,扩建2个110千伏间隔;新建10千伏主干线路约83.5公里、支线约4.8公里、10千伏环网柜32座;新建公用10千伏箱变4座,总配变容量约2520千伏安,新建公用0.4千伏低压线路长度约2.67公里,建设增量配电网调控中心主站一座及配套自动化、通信设施。
运营维护内容: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按国家及福建省相关规定处置园区内的现有国网存量资产;确保做好区域内各电压等级配电网设施的运行、维护;向配电区域内用户提供各类供电服务、配电网服务和有偿增值服务;为区域内的非市场化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承担区域内市场化用户委托的购售电业务。
项目运作模式:由中标人成立的项目公司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划定范围。项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并根据规划范围内未来用电需求和配电网建设规划,出资、建设和运营配电网,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并开展市场交易。
投资建设运营期期限: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期期限为30年,自投资建设运营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运营期限到期后,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标内容:本试点项目配电网运营权,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增量配电网。
质量要求:(一)建设部分: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等必须达到国家及省、部、委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二)运营部分:运营技术要求、标准应满足《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管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
3、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福建中燃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优惠率K的报价为1.1% | 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售电业务。 |
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洪海山、邱琪、张艳、陈淑芝、夏冶。
7、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0日。
8、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罗源县)创业园3号楼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室
联系人:郑先生、龚女士
联系电话:152*****559、****-********
监督部门:罗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 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
联系电话:****-********
日期:2021年12月16日
标签: 试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