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共青大道夜景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共青城市共青大道夜景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2021-12-17]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 | ||||
工程名称 | 共青城市共青大道夜景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 ||||
工程地址 | 共青大道两侧建筑楼体(高速路口-鸭鸭集团) | ||||
建筑面积 | 0.0 ㎡ | 结构/层数 | 框架/0层 | ||
招标范围 | (1)设计工作内容: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最终设计方案需通过采购人确认方可实施;(2)采购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采购(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 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3)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4)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实际实施的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工作内容为准)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7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杨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00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李申 | 注册编号 | 豫141*****1764;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机电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程世周 | 注册编号 | 粤144*****02102681;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机电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陆枝贤 | 注册编号 | 粤144*****01527214;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机电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5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杨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设计业绩:(吴郡片区景观照明提升(一期)工程设计;施工业绩:(香河县 S271 省道(高速口至绣水街段)及新华大街西延(五一路 至新城广场)周边景观亮化工程施工)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中心城区夜景灯光景观品质提升工程(中心广场、东莞大道)工程总承包;宁德中心城区夜景亮化工程(重点区域)工程总承包项目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青岛市山东路市南区路段亮化提成工程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杨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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