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驻所检察室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驻所检察室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驻所检察室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ZGL-211203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2021年12月03日在《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磋商日期及地点:2021年12月17日,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西元国家19号楼1309室进行磋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简要说明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01

详见磋商文件

洛阳腾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春城路15号生命科技园10层

979590.00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核心交

换机

H3C杭州华三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

LS-5500V2-28CEI

2

9800

2

防火墙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NGFW4000-UF

1

35000

3

10KVA UPS

科华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YTR1110

1

60700

4

NVR 存储服务器

科达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VR2882-16064A

4

22000

5

视频监控管理平台

科达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KDM2801A-G2

1

64000

交货期(含安装):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七、磋商小组名单:魏辉、魏朝辉、赵梦远。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14693.00元。

九、成交结果公告的媒体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成交结果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新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888号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方式:****-********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西路西元国际19号楼1307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邮 箱:henanlanzhong@163.com

发布人: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

  • *******.doc" target="_blank">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新安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驻所监控系统采购项目.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系统 看守所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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