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至县张溪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电视机及生活用品采购的合同CZD32021128-A1
关于东至县张溪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电视机及生活用品采购的合同CZD32021128-A1
东至县张溪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电视机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
甲 方:东至县张溪镇人民政府
乙方:芜湖瀚荣商贸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东至县张溪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电视机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甲方:东至县张溪镇人民政府
乙方:芜湖瀚荣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东至县张溪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电视机及生活用品采购通过招标确定由乙方供货,现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东至县张溪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电视机及生活用品采购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在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为本合同附件)的要求和响应框架下,拟定本合同,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准。
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元) | 品牌、规格型号 |
1 | 电视机 | 1.产品能效等级≥2 级,参考依据:《GB24850-2013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定》 ; 2.屏幕尺寸43寸 ;类型:led; 3.运行储存容量1G,内部储存空间8G; 4.设备色彩度11bit,亮度250nit; 5.分辨率2k; 6.USB接口2个; 7.网络方式:全部支持(数字,网络等)。 提供整机保修 1年、主要部件保修 3年(主要部件包括电视机的显示屏、背光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 的免费质保服务。 | 台 | 114 | 1300 | 148200 | 小米、A43 |
2 | 热水器 | 产品能效等级:1级,参考依据:《GB 21519-2008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为储水式电热水器,容量50L; 3.额定功率2100W; 4.防水等级IPX4; 5.控制方式:触屏; 6.整机具有防干烧,防高温,负荷国家标准的防电墙安全技术。 提供整机不低于 6 年的免费质保服务。 | 台 | 114 | 1000 | 114000 | 万家乐、D50-DM2 |
3 | 床(含床垫床头 2250px) | 1.规格:宽 1.2米、长 2米; 2.材质:采用松木、杉木和 E1级三氨板,符合国家 E1 级环保标准; 3.饰面:采用德国进口夏特品牌 AAA级三聚氢胺纸饰面,经防划、防油、防火处理; 4.封边:采用优质 PVC2.0MM厚封边带,表面光滑; 5.胶水采用环保胶黏剂; 6.五金配件:采用符合环保优质五金配件。 提供不低于 2 年的免费质保服务。 | 张 | 114 | 1300 | 148200 | 荷玺、W11 |
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零肆佰元整 | 410400 |
备注:
1、表中所列单价包含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
2、乙方提供的设备、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
三、产品的交付
3.1交付时间和交货地点
3.1.1、交货时间: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交付。
3.1.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1.3运输、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承担。
3.2设备发货与安装
3.2.1甲方应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前5个工作日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准备设备发货、物流与人员安排等工作,确保设备的及时安装。
3.2.2甲方应认真核对乙方提供的发货清单是否与发货实物相符,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发货清单签字。
3.2.3乙方供货完成后,按项目要求完工时间进行安装。
四、质保期和维修
4.1质保期:质保期限不低于原厂家承诺及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
4.2质保期起点:验收合格后的次日。
4.3产品终身维修:乙方应提供免费质保服务,另有超过质保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需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保修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 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 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若需要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乙方须在接到用户的服务要求后24 小时内上门服务,五个工作日以内进行更换、重做或退换,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合格率达到 100%,并送回给甲方。
五、设备产品验收
5.1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设备产品的验收。特殊情况下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
5.2如果产品在未经过验收的情况下甲方即投入使用,则视同该产品验收合格。
5.3如甲方的原因不能及时组织对设备产品进行验收,则在安装调试后的第7个工作日视同该产品验收合格。
六、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到场,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 3 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且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东至县张溪镇人民政府乙方:芜湖瀚荣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曾繁荣
委托代理人: 张美胜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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