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2021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指标专项审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2021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指标专项审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2021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指标专项审计采购项目已于2021年12月15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开标地点: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M层)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分:96.00项目经理:杨文根 中标价(元):890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分:88.94项目经理:于蕾 中标价(元):9000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分:78.13项目经理:段立新 中标价(元):895000.00
公示说明: 中标结果公示至2021年12月18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33号)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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