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院内药店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院内药店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院内药店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滨海新区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0日18: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彬侯树强高翔
总成交金额¥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及人、张宇琪
项目联系电话151*****458(张)、185*****688(李)
采购单位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浙江路41号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2-15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及人、张宇琪 151*****458(张)、185*****688(李)

一、项目编号:BZZB-2021-C-007(招标文件编号:BZZB-2021-C-007)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院内药店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59号增1号三楼-01

中标(成交)金额:9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院内药店外包(1)药店开办;(2)药品经营(1)供应商需要负责药店开业以前的所有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药店外部及内部的装修、货架及柜台的购置、办公桌椅及配套设备的购置、电脑多功能一体机等设备的购置、医用冰箱等设备购置,能为药店布设冷链监控及防盗监控系统。药店设有红、黄、绿色标区;
(2)药店的前期装修施工方案需由供应商配合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按照药店GSP标准设计审核后方可施工,任何项目施工及改造、设备购置及处置均需要经过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及处置;
(3)供应商需要协助药店按照GSP标准完善规章制度及人员培训等;
(4)药店具备24小时药品供应能力;
(5)供应商信息系统需能与医院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并实现患者医保联网刷卡结算,保证院方除国家谈判品种外所需门诊、门特医保结算额度;
(6)对于库存药品质量按照GSP管理执行;
(7)具备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天津市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特患者的药品保障供应能力、具备生物制品(包括血制品)经营资格;
(8)药店的用药目录品种以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需求满足为主;
(9)供应商具备天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门诊,门特资格;
(10)供应商具备24小时药品供应能力;
(11)供应商拥有经营国家36种谈判药品经营经验;
(12)供应商应配备2名以上执业药师及5名以上医药商品购销员为本药店的服务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注册证、医药商品购销员资格证及健康证等;
(13)营业时间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对处方药品的审核、评估、核对、发放及患者用药指导。
三年(1)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计划(药品的通用名、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和要求从合法企业购进药品,所供应的药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2)按照采购计划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和生产厂家;到货温度等项进行验收,同时通过查看药品外包装、产品合格证、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产品有效期、批签发(生物制品)、到货温度等项目查验药品质量。当出现因为验收差错导致的不符合质量要求时,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按照GSP标准执行);
(3)每月定期药品效期检查并留存登记记录;
(4)每日两次温湿度、冷藏设备温度的检查并留存登记记录;
(5)养护中出现问题的处理登记记录;
(6)药品质量导致的不良事件及所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7)政府宏观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的项目终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8)出现药品调配差错导致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9)接到医院下发采购通知单后,保证目录中药品2周内到店销售;
(10)随着患者需求量增大增加在岗药师减少患者取药时间,减少纠纷;
(11)保证按照医院的下发目录采购药品,出现断供情况及时告知药库及临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彬侯树强高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2、其他费用按实际产生的其他费用收取,具体费用以结算时代理机构发出的《费用收取通知说明》为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浙江路41号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联系方式:陈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2-1506            

联系方式:李及人、张宇琪 151*****458(张)、185*****688(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及人、张宇琪

电 话:  151*****458(张)、185*****688(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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