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新城片区(黄桃小镇)产业策划与片区城市设计
炎陵新城片区(黄桃小镇)产业策划与片区城市设计
炎陵新城片区(黄桃小镇)产业策划与片区城市设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1日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遵循诚实、诚信、公平和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规划设计内容、形式及要求
第一条设计项目地点:
炎陵县霞阳镇
第二条设计项目范围与规模:
规划范围: 县城建成区东部,主要位于康乐大道两厢区域。后续在保持建设用地总量指标不变前提下,可能根据在编国土空间规划的三线划定和批复用地指标情况调整部分边界。
项目规模: 总面积约5.5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集中建设区)范围面积约4.15平方公里。后续在保持建设用地总量指标不变前提下,可能根据在编国土空间规划的三线划定和批复用地指标情况调整部分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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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设计项目内容:
本次规划编制包含新城片区产业策划、城市设计。
1、产业策划内容
城市研究、资源分析、基地分析、规划分析、市场分析、案例研究、定位研究、项目策划、功能分区建议以及开发运营策划等内容。具体任务需求及成果内容包括:
(1)片区背景研判
站在全局角度,结合项目区域宏观战略发展需求,从政策背景、社会情况、经济环境、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等背景环境研究出发,对项目发展综合环境背景进行研究解读,为项目片区产业发展寻找新契机和新方向。
(2)炎陵综合发展条件评估
充分研究认知炎陵在全国、长株潭、株洲市市域社会经济发展格局中的独特地位与和核心价值,结合炎陵本身在自然生态、社会人文、产业生态、空间结构、商业基础等维度的发展条件,综合研判片区发展的资源优势、场景功能与驱动条件,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与功能布局。
(3)总体发展定位
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围绕炎陵新城片区发展需求与要点,提出未来提升打造的产业重点及方向,将相关产业发展背景的研究结论进行定量与定性综合分析,从产业发展的视角提出项目片区在区域格局中的总体发展定位。结合城市空间设计明确片区产业发展的骨架,以及各大产业板块间的相互联动关系。
(4)产业发展规划
结合炎陵产业特点与特色,对其产业发展予以深入研究,并基于此进行重点产业方向的筛选,对各产业板块进行深入剖析,从资源、市场、技术、政策维度构建产业集合,以发展基础、投资价值、周边竞合筛选重点产业,结合自然、社会、空间、商业等逻辑构建完善的片区产业体系,提出细分业态、发展路径等产业发展策略,进行片区产业体系的构建,完善片区功能结构,配合空间示意表达,以指导进一步的项目策划。
(5)重点项目策划
通过市场分析和产品构思,综合分析各产业主体对功能业态的需求,借鉴相关案例的经验,策划包装引擎产业项目,明确重点项目的规模体量、选址布局、功能内涵、客群主体等内容,为城市设计提供支撑,同时给予相应的开发时序建议。
(6)实施发展策略
在产业定位及项目策划的结论基础上,在遵循各类产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参照相似案例的先进经验,提出包括政策制度、产业扶植、招商策略、内容营销、平台体系的搭建以及项目开发实施时序、重点项目库实施计划、项目开发计划等等具体落地性实施策略。
2、城市设计内容
从城市空间整体的角度建立新城片区的城市意向和设计结构,对空间结构、景观系统、开放空间、建筑形态等要素进行深入研究,结合产业发展策划和生态发展评价中对环境、社会、经济、文化等主要生态维度的发展策略,以引导和完善法定规划的编制、协调指标体系以及展示地块未来形象为基本目的,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深度的城市设计。
(1)生态与人文本底评价
结合炎陵县和规划设计范围两个层面的整体现状和资源情况,从生态集约、绿色发展、和谐智慧、人文荟萃四大维度着手,整体进行新城片区生态与人文本底评价,重点对水系植被、地理地形、交通网络、文化植入及相关基础设施进行重点分析和评述,以探寻新城片区生态发展的问题短板、潜力空间和优势特色。
(2)城市空间结构与形态
在生态本底评价基础之上,根据不同的产业类型,发展策略的要求,结合新区用地的实际情况和该区域社区发展规模,以社区自治与产业发展和谐统一为目标,确定整个新城片区的空间发展结构,构建新城片区发展的空间骨架。
(3)基础设施布局与规模
在空间层面落实各个基础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确定部分基础设施的线型走线,构建整个新城片区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
(4)功能与建筑空间布局
在所有研究的基础之上,落实新城片区的空间示意,直观的反映整个区域的开发建设目标、空间尺度、产业建设规模以及基础设施分布,设计深度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
(5)生态与绿地系统
对生态绿地系统进行深入规划研究,建构区域的生态廊道组织脉络,确定其生态绿地结构,组织空间景观序列,并根据景观及空间特色进行风貌分区,确定地标、节点、视线通廊、轮廓线等内容的控制要求,组织多层次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体系。
(6)低碳慢行交通体系
构建独立的慢行交通系统,设计多层次的慢行廊道,按照交通强度对慢行交通做出分类,通过与景观廊道的有机结合,界定非机动车廊道、人行通道等,合理布局自行车租赁点,研究自行车与公交、游览车等各种交通的接驳方式;对慢行驿站的布置、布局、规模,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规模与服务半径提出建议。
(7)城市设计导则
确定空间结构形态、风貌的构成各要素的控制准则,如建筑要素、环境设施要素、公共空间要素、交通组织要素、人文活动要素的控制准则等,同时确定核心区内重要节点或地区,制定相应深度的控制导则,作为未来城市开发建设的重要控制引导。
(8)建设实施策略
城市设计与现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融入,与建设管理相对接,体现对空间场所塑造的细节性和精细化管控。进一步明确各要素设计的基本准则,提供可借鉴的规划设计数据、标准、样式、建设实施参考等,指导片区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第四条成果形式:
成果文件:包含法定文件(文本、图件)和附件(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最终成果文件:纸质版盖章图册8套、电子文本(文件光盘)2份。(纸质文件均要求A3规格,整套图纸采用CAD、jpg格式,说明文本采用PDF、PPT等通用格式)
(委托方如需增加文本数量,设计方负责联系打印,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二、进度安排与验收
第五条设计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现场调研阶段,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调研及初步踏勘,本阶段共计5工作日,甲方应保证乙方顺利进场调研踏勘;
第二阶段:完成规划设计初步方案,提交委托方研讨及征询意见。本阶段共计80工作日;
第三阶段:根据委托方书面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成果,提交委托方报送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形式为委托方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本阶段共计60工作日;
第四阶段:根据书面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成果。本阶段共计35工作日;
以上时间安排不包括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甲方回复意见的时间。
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甲方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如乙方因遇到不可控因素造成工作延迟,则其后的设计进度由双方协商确定安排。
第六条成果验收:
委托方负责按照前述时间节点的规定联系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或组织相应的技术审查,评审会或者相应技术审查阶段即为成果验收阶段。
设计方根据第三阶段评审会意见或相应技术审查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成果,即视为履行完本合同中设计方的全部义务。
三、设计经费与支付进程
第七条设计经费:
设计费含税总额¥*******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壹万元整 。
第八条支付进程:
第一次支付设计费总额30%,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合格票据,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叁仟元整 ;
第二次支付设计费总额50%,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合格票据,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大写)玖拾万零伍仟元整 ;
第三次支付设计费总额20%,报县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设计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合格票据,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贰仟元整 ;
本项目合同价款包括就餐住宿费、交通费、招标代理费、成果制作等各项费用,专家咨询费(含会务费、专家费、招待费、住宿费等)等各项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四、双方责任
第九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基础资料及设计要求,若提交时间超过约定期限,乙方可相应分别延迟提交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甲方需对提供的基础资料负责,并做好现场服务工作。
(二)甲方应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规划方案评审、报批工作。在每阶段汇报讨论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出具书面意见。
(三)甲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如期支付规划设计费。
(四)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变更量超过15%)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要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原合同中有关条款,增付返工及新增规划设计内容的费用。如协商不成,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的设计内容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
第十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规划设计。
(二)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有关部门的汇报,负责提供所需的汇报资料。应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三)乙方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涉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各种成果资料,不得向其他单位提供和转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乙方对规划设计成果中的遗漏、差错应负责进行修改或补充,同时要根据甲方按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拟定的修改意见书进行修改(修改仅仅针对本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内容范围内的内容)。如超出本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内容,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就超出范围的修改内容的完成时间、新增费用等作出规定。
五、违约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生效七个工作日以后,双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双方应协商处理,并就终止或解除合同达成一致。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延期或中止,甲方应出具书面说明,责任由甲方承担,并与乙方协商处理办法。
(三)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合格的设计图纸、文件。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延期或中止,应出具书面说明,承担责任,并与甲方协商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审理。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合同由甲、乙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支付第一笔设计费后生效。
(二)在合同约定期内因各种原因未能如期履行完毕,双方应友好协商另行约定合同有效期限。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对本合同的修改与变更,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存二份。
(以下无正文)
(盖章签署页)
甲方: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412500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2021年10月8日
乙方:上海华东发展城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200000
电 话:***-********传 真: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新华路支行 银行帐号:****************693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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