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农村居民“综合防贫保险”中标结果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农村居民“综合防贫保险”中标结果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农村居民“综合防贫保险”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6日

一、项目号:21C00031采购执行编号:21C0003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农村居民“综合防贫保险”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93号

中标(成交)金额:1,050,000.00元

包号:1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48号

中标(成交)金额:910,000.00元

包号:1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县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西路四支路3号(电信综合大楼)第六层

中标(成交)金额:800,000.00元

包号:1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都县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46号

中标(成交)金额:8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农村居民“综合防贫保险”丰都县辖区内的农村居民(须符合五类条件,渝乡振发〔2021〕38号),为其购买“综合防贫保险”(一)服务网络:有稳定健全的服务网络; (二)理赔服务:有专业理赔队伍和车辆,并能承诺接到报案后3天内出现场、10天内按政策赔付到位; (三)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落实2人具体负责;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一)医疗补助。参保对象因疾病、意外住院产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必要前置条件,如被保险人没有参加上述保险,扣除应由上述保险保障的部分)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性制度保障后,对其医保目录内产生自付费用全年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由保险公司分段对目录内自付费用进行赔付,2—5万(含)赔付比例为65%,5—10万(含)赔付比例为75%,10万以上赔付比例85%。每人每年最高赔付不超过

包号:1
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农村居民“综合防贫保险”丰都县辖区内的农村居民(须符合五类条件,渝乡振发〔2021〕38号),为其购买“综合防贫保险”(一)服务网络:有稳定健全的服务网络; (二)理赔服务:有专业理赔队伍和车辆,并能承诺接到报案后3天内出现场、10天内按政策赔付到位; (三)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落实2人具体负责;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一)医疗补助。参保对象因疾病、意外住院产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必要前置条件,如被保险人没有参加上述保险,扣除应由上述保险保障的部分)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性制度保障后,对其医保目录内产生自付费用全年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由保险公司分段对目录内自付费用进行赔付,2—5万(含)赔付比例为65%,5—10万(含)赔付比例为75%,10万以上赔付比例85%。每人每年最高赔付不超过

包号:1
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农村居民“综合防贫保险”丰都县辖区内的农村居民(须符合五类条件,渝乡振发〔2021〕38号),为其购买“综合防贫保险”(一)服务网络:有稳定健全的服务网络; (二)理赔服务:有专业理赔队伍和车辆,并能承诺接到报案后3天内出现场、10天内按政策赔付到位; (三)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落实2人具体负责;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一)医疗补助。参保对象因疾病、意外住院产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必要前置条件,如被保险人没有参加上述保险,扣除应由上述保险保障的部分)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性制度保障后,对其医保目录内产生自付费用全年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由保险公司分段对目录内自付费用进行赔付,2—5万(含)赔付比例为65%,5—10万(含)赔付比例为75%,10万以上赔付比例85%。每人每年最高赔付不超过

包号:1
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农村居民“综合防贫保险”丰都县辖区内的农村居民(须符合五类条件,渝乡振发〔2021〕38号),为其购买“综合防贫保险”(一)服务网络:有稳定健全的服务网络; (二)理赔服务:有专业理赔队伍和车辆,并能承诺接到报案后3天内出现场、10天内按政策赔付到位; (三)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落实2人具体负责;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一)医疗补助。参保对象因疾病、意外住院产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必要前置条件,如被保险人没有参加上述保险,扣除应由上述保险保障的部分)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性制度保障后,对其医保目录内产生自付费用全年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由保险公司分段对目录内自付费用进行赔付,2—5万(含)赔付比例为65%,5—10万(含)赔付比例为75%,10万以上赔付比例85%。每人每年最高赔付不超过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忠明 秦华蓉 黄金蓉 周方勇 邹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免费

代理服务费总计:-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采购经办人:向世敏

采购人电话:139*****191

采购人地址:丰都县党政办公大楼741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罗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乡村振兴 保险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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