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案件分析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案件分析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浉财磋商采购-2021-61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案件分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1日
6.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九开标厅
7.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十评标厅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需求: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区分局关于某案件大数据分析技术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2.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后7日内数据分析服务完结。
3.质量要求:合格。
三、成交情况
序号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金额(元) |
1 | 信浉财磋商采购-2021-61 | 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区分局关于某案件大数据分析技术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深圳日彤大数据 有限公司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399600.00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尚剑(组长)、陈传运(采购人代表)、张彦奇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的规定计取,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鸡公山大道178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188*****18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德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香格里拉写字楼8楼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方式:186*****838
监督单位:信阳市浉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电话:****-*******
标签: 分析服务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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