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中心供氧设备及施工中标结果

人民医院中心供氧设备及施工中标结果

伊吾县人民医院中心供氧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伊吾县政府采购办受伊吾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伊吾县人民医院中心供氧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单位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YWCZ-CG*******
2、项目名称:伊吾县人民医院中心供氧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
3.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3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叁级资质)。
3.4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及外地企业进哈施工登记手续。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须合格有效)。
3.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具备相关的生产许可证明。
3.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8财务状况正常。
4、项目内容:1、本项目包括工程范围内图纸中90张床位的中心供氧气体管道、空气管道、负压吸引管道、床头综合设备带、医用气体终端、插座箱、开关箱、床头灯、气源设备及附属建筑用房等工作。

5、报名时间:2014年5月9日至2014年5月15日。
(每天上午09:00至13: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
6、获取标书时间:2014年5月16日至2013年5月22日。

7、报名地点:伊吾县政府采购办
8、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9、报名时请携带: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持法人单位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及外地企业进哈施工登记手续。
(6)驻新疆售后服务维修点企业资质复印件。

招标机构名称:新疆伊吾县政府采购办
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伊吾镇振兴路
联系人:孟彩霞 王鹏
电话:139*****191 187*****266
传真:0902-*******
开户名称:伊吾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户银行:农行伊吾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 30-***************

伊吾县政府采购办

2014年5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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