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3号
襄城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3号
襄城县审计局关于范湖乡2019年和2020年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2021年12月22日)
自2021年3月22日到2021年7月16日,襄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襄城县范湖乡人民政府2019年至2020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8.2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补助收入1759.70万元,其他收入0.70万元,收入合计370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7.26万元,其他支出0.17万元,上解支出1757万元,支出合计4984.43万元。当年结余-1275.83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7.9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补助收入1993.30万元,其他收入0.73万元,收入合计3171.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1.22万元,其他支出2.25万元,上解支出996.90万元,支出合计3330.37万元。当年结余-158.4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拨代支。
(二)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和多报销差旅费。
(三)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四)应入未入固定资产。
(五)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报批处置。
(六)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范湖乡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决策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财政财务收支及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但还存在以拨代支、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和多报销差旅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方面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纠正和改进。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以拨代支的问题,要求范湖乡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和多报销差旅费的问题,要求范湖乡人民政府追回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和多报销差旅费;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范湖乡人民政府追回不规范支出,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对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范湖乡人民政府对未入固定资产进行补记;对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报批处置的问题,要求范湖乡人民政府对无法使用车辆按照程序上报,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范湖乡人民政府应查明原因,清理长期挂账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襄城县审计局建议:严格执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预算收支行为,确保财政收支的真实、完整、合法性。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财政及财务收支核算,提高乡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促进乡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强化资产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对于多年挂账的应收应付款项应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五、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襄城县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审计指出问题后,范湖乡政府所涉及问题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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