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南站宣传广告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南站宣传广告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南站宣传广告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委托,就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南站宣传广告项目(项目编号:GN2021-14-5234)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就中标(成交)结果进行公告。
一、中标(成交)结果
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12月20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永达高铁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竹山路5号1幢S206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成交)标的基本情况: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南站宣传广告项目一批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仇多荣、刘小秧、娄锋
采购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联系人:娄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项目负责人:常玲、郭旺
电 话:****-********,157*****699(常),178*****561(郭)
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进出口银行官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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