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马一体化尾矿库综合整治(湾坳)项目工程和宁马一体化尾矿库综合整治(鑫盛)项目工程安全论证咨询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宁马一体化尾矿库综合整治(湾坳)项目工程和宁马一体化尾矿库综合整治(鑫盛)项目工程安全论证咨询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TCG-2021-031

二、项目名称:宁马一体化尾矿库综合整治(湾坳)项目工程和宁马一体化尾矿库综合整治(鑫盛)项目工程安全论证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6号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宁马一体化尾矿库综合整治(湾坳)项目工程和宁马一体化尾矿库综合整治(鑫盛)项目工程安全论证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宁马一体化尾矿库综合整治(湾坳)项目工程和宁马一体化尾矿库综合整治(鑫盛)项目工程竣工起,30日内出具成果文件并通过专家审查(如遇恶劣天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服务标准: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评标小组人员)名单:毛毅涛、程永平、王苏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堂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与印山路交叉口向南100m雨顺佳园沿街商铺19栋402室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花山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鞍山市众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大道1480号

联系人:毛主任

联系方式:134*****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堂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与印山路交叉口向南100m雨顺佳园沿街商铺19栋402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综合整治 尾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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