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2)(第三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重庆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2)(第三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6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2)(第三次) | ||||||||||
公告编号 | |||||||||||
采 购 人 | 重庆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重庆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2)(第三次)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重庆市富翔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重庆天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重庆国联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成 交 人 | 重庆市富翔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取费比例 | 85%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
采购人:重庆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3日(单位公章) |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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