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安全保卫专网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安全保卫专网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安全保卫专网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3日10:5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永红、申静、牟宗君
总成交金额¥52.5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欢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LNJC********001(招标文件编号:LNJC********001)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安全保卫专网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57号

中标(成交)金额:5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安全保卫专网通信线路租赁服务项目运营商不论使用何种技术,均应满足甲方所租赁线路服务的要求。运营商需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服务期间内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免费维修,提供组网及各终端接入相关设备。运营商需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上门巡检维护设备,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运营商对用户租用的线路及支持线路应用的设备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故障处理服务,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案。运营商应为线路各节点提供“一站式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当地线路服务支持,并需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联系方式。因运营商进行线路施工、割接等工作影响甲方线路正常使用时,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必要情况,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照计划进行实施。运营商安排专人配合用户进行线路连通调试工作。运营商负责提供线路质量保障服务,保证线路的畅通、速率、技术指标达到用户的要求。运营商提供的互联链路的性能不低于运营商网内标准。运营商提供的互联网出口数据链路带宽必须是独占带宽。运营商提供的数据链路上下行速率均恒定不低于实际标称带宽,实际使用网速峰值应不低于标称带宽。运营商提供的基础传输网络能覆盖到租赁线路接入点;提供高速、稳定的端到端网络通信服务,光纤进入各线路接入点并直接接入基础通信骨干网,重要光纤线路提供双线路、双路由保护保障。运营商应全程配合甲方设备集成商完成专线建设工作,主要包括:运营商应在实施前与甲方、系统集成商联系,了解设备接口情况,协商和交流相关配置,在合同规定时间要求期限内完成线路开通、调试工作。主要包括:
3.1 设备安装
以甲方所有接入点的路由器端口为界面,运营商负责将数字电路连接至路由器的端口,路由器之前所涉及的设备、线缆及材料(包括光端机、接入设备、各类协议转换器、连接或转换数据线缆、DTU、NTU、Modem、光衰减器等)全部由通讯线路运营商提供,并负责接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接入线路的联调。运营商在沈阳分行、地市中支应为办公网通讯线路提供独立光端设备,实现与业务网及其他网络隔离接入。
3.2 线路开通调试
运营商应配合甲方和系统集成商的设备开通调测工作,在各地分别配备专门的技术服务支持人员。运营商应明确与甲方系统集成商的职责分工,保证传输设备和链路按时到达客户指定地点和指定位置,并正确安装就绪。运营商应配合甲方系统集成商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线路开通后,运营商应提供相应的测试手段,同甲方技术人员一起进行开通运行测试及性能测试,解决出现的问题,由甲方在验收测试报告上签字确认。
3.3 线路开通时间
中标的运营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完成分行至地市中支所有电路的开通准备工作。
中标的运营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完成分行至地市中支所有电路的开通并能正常提供为期一年的服务。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永红、申静、牟宗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80%收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欢

电 话:  ***-********

 

标签: 租赁服务 通信线路 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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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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