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新场垭煤矿15万吨/年机械化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建始新场垭煤矿15万吨/年机械化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12月17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建始新场垭煤矿 15 万吨/年机械化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恩施自治州建始新场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建设单位)并特邀3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建始新场垭煤矿15万吨/年机械化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建始新场垭煤矿15万吨/年机械化扩能改造项目位于建始县龙坪乡新场垭村,工程采用地下开采方式,斜井开拓,两翼对角式通风方式。采用单一走向壁式、普通机械化采煤法,将矿井生产能力由9万吨/年提高到15万吨/年,开采深度为+1700m~+1150m,矿井可采储量为1023.2千吨,实际开采规模为9万吨/年,可采储量服务年限为8.2年。矿区面积2.639835km2,由11个拐点坐标圈定,采空区面积32179m2。实际工程总投资9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0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

恩施自治州建始新场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委托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建始新场垭煤矿 15 万吨/年机械化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11月4日,恩施州环境保护局于以《关于建始新场垭煤矿 15 万吨/年机械化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恩州环审[2019]40 号)对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对照《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以及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产生。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生态

项目于工业广场、储煤场、矸石场周边设截、排水沟,矸石场设置挡墙,现已覆绿。于矿区道路两旁栽种当地适宜树种,对道路两旁边坡进行了绿化。

2、废水

目前项目无矿井涌水产生,预留了主井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场地,后期开采作业时,先进行探水作业,无涌水产生继续作业;若发现矿井涌水,立即停止作业,修建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后方继续作业,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项目于办公生活区设置有100m3的化粪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和山林施肥。

3、废气

项目煤矿堆场设置防风抑尘全封闭罩棚并配套洒水喷淋装置;于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项目使用空气能热水器供热,锅炉已停止使用。

4、噪声

项目噪声设备均布置于相应的车间内,并采用弹性连接;风井风机设置隔音房,风井出口曲折布设;合理安排运煤车次,避免道路拥挤,于敏感路段设置限速和禁鸣路牌。

5、固体废物

项目矸石场已覆绿,后期开采产生的少量煤矸石将用于矿区和周边道路建设。项目于办公生活区设置垃圾箱(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调查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生态影响调查及影响

项目运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陆生植物、陆生动物、生态景观、农业生产以及土地利用的影响。工程对陆生植物的直接影响可通过植物恢复措施将不利影响减至最低,同时加强管理将采矿生产活动控制在设计的占地范围之内,对植物的影响不大;项目区域周围类似生境较多,对陆生动物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物种灭亡和生物链完整性的破坏;矿区区域内目前活动的生物数量、生物种类都非常有限,对动物的迁入、物种的破坏也极其微小,可维持景观和生态的稳定性;根据验收现场调查,项目周边村庄作物生长正常,没有大气废物危害的症状。本工程无废水排放,不会对农作物造成影响;项目建成后对评价区土地利用的显著影响是林地的减少,由于该项工程是有序地对矿山进行,生产经营规范占地面积符合用地规范,公路在矿区内部适当改建,不占用新的土地。开采结束后,及时采用复土等措施,可恢复人工植被,所以该项目占用土地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调查及影响

根据工程实际运行情况,矿区目前无矿井涌水产生,目前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预留了主井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场地,后期开采作业时,先进行探水作业,无涌水产生继续作业;若发现矿井涌水,立即停止作业,修建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后方继续作业,确保涌水达标排放;污水采用化粪池(100m3)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和山林施肥,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小。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及影响

项目运行期矿区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采矿矿井废气、地面储煤场装卸粉尘、堆场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地面储煤场装卸粉尘、堆场扬尘无组织排放,煤矿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罩棚以及洒水降尘措施。根据验收调查监测报告,项目工业场地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

4、声环境影响调查及影响

工程运行期声环境影响主要噪声源为矿井爆破、空压机、凿岩设备、风机、水泵、装载机械、载重汽车等。根据验收调查监测报告,项目工业场地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因此,本工程运营期间所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有效,矿区运行对区域的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及影响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矿井生产期井下产生的煤矸石及工业场地生活垃圾。煤矸石用于矿区及周边道路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煤炭采选》,建始新场垭煤矿15万吨/年机械化扩能改造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20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项目名称:建始新场垭煤矿 15 万吨/年机械化扩能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恩施自治州建始新场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邹智隆

联系电话:176*****921

附件:164*****27664.pdf">验收报告-新场垭煤矿.pdf

恩施自治州建始新场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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