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病房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病房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洛宁县审计局自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对洛宁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并报审的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病房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病房综合楼工程位于洛宁县洛浦路与民族路交叉口西北角。
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由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2017〕94号)批复。项目总投资5,000.00万元,其中综合病房楼总投资3,6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1,123.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2,477.00万元。此次审计的是其中一个工程项目,洛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3,068,242.14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新楼土建、安装等工程。
该工程项目由洛宁县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甲方)负责组织施工,甲方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投标事宜,工程由鹤壁市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中标承建,中标价为32,805,930.07元。甲、乙双方于2017年1月20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32,805,930.07元,工程于2017年2月12日开工,2021年2月22日竣工。2021年2月23日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现已交付使用。
该工程项目报审结算金额41,107,666.83元,其中:合同价结算金额32,805,930.07元,签证变更结算金额8,301,736.76元。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情况的审计是依据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省、市有关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定额等文件规定,结合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洛宁县审计局委托洛阳市申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病房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申发〔2021〕1164号)。审计期间,审计组协同该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察看和工程量的核查,并对其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进行了书面复核等必要的审计程序。
二、审计结果
洛宁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病房综合楼工程报审工程结算金额41,107,666.83元,审定工程结算金额38,563,308.33元,审减工程结算金额2,544,35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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