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大麦屿办公区及附属设施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大麦屿办公区及附属设施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大麦屿办公区及附属设施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委托,就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大麦屿办公区及附属设施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SZB-2021-311)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1年12月23日09时00分,在浙江省某会议室进行开评标,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大麦屿办公区及附属设施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2.招标编号:HSZB-2021-311
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95%(即折扣)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92%(即折扣)
公示期: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8日
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A座17楼1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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