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名册征集审核结果的公示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名册征集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司法鉴定工作规定》等的规定,经报名、审查和评审等环节,我院已完成本次对外司法鉴定、评估名册的编制工作,现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司法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名册》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7日,为期5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提交书面异议书。
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司法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名册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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