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村镇李寨村道路及路灯修建工程成交公告
樊村镇李寨村道路及路灯修建工程成交公告
樊村镇李寨村道路及路灯修建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JYHN*******
2、采购项目名称:樊村镇李寨村道路及路灯修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本次采购项目为樊村镇李寨村道路及路灯修建工程,该项目位于宜阳县樊村镇李寨村。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洛阳磊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红旗西路黄河小区1号楼1单元3楼 | 3436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质量 | ||
1 | 樊村镇李寨村道路及路灯修建工程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15日历天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史瑞(磋商小组主任)、孙惠贤、郭书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方式可采用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形式。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4日
2、评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7号8幢一单元201。
3、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宜阳县樊村镇李寨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宜阳县樊村镇李寨村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37 8314 5777
采购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7号8幢一单元201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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