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新邦玻璃有限公司10KV电源接入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新邦玻璃有限公司10KV电源接入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5: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NGS-CG-TP-*******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新邦玻璃有限公司10KV电源接入工程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宁国市鸿辉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千秋路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80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肖中华、鲁从清、胡大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收费金额:人民币5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即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1号、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187*****55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宁国市钓鱼台路1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庾女士、187*****553;金女士、153*****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庾女士
十、附件
1.*******4********1.pdf">采购文件.pdf
2.*******4********9.pdf">主要标的信息.pdf
3.*******4********4.pdf">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pdf
4.*******4********6.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5.*******4********0.pdf">最后报价书.pdf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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