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结果的公示

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要求和程序,现将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7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94@qq.com

联系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中大道135号

邮政编码:338000

??????????????????????????????????????????????????????????????????????????????新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新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

新余市现辖分宜县、渝水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仙女湖风景名胜管理区、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全市总面积317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0.2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8.49万人。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1001.33亿元,财政总收入155.7亿元,税收总收入139.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53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47元。全市有种植养殖单位392家,生猪定点屠宰场1家;食品生产企业93家;食品经营单位5746家,其中大型超市24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副食批发市场3个;餐饮服务经营单位4524家,其中大型及以上81家。

2016年5月,新余市被国务院食安办列为全国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是全省首批创建城市之一。近年来,新余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工作为载体,聚合力、强监管、促共治、保安全,着力打造“食安新余,美好生活”城市品牌,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总体情况

(一)基础工作

1.落实“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率先申报创建试点,成立创建机构,政府一把手领衔创建工作。2016年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推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社会共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领导责任、政府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协管责任,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夯实了基础。建立食品安全党政领导责任清单,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人、财、物等难题。市委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列入市委深化改革重点项目。市政府把“建成食品快速检测便民服务中心”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食品安全工作在县级领导班子、地方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所占权重达到5%。市人大、市政协把食品安全工作视察调研作为“必选题”,常态化督查督办食品安全工作。市、县、乡三级党政领导积极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推进创建任务落实落细。

2.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市长任主任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机构及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人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市食安委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健全食安委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议事工作规则,明确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工作会议、公文管理、信息报告和发布、督查督办、考核评价、风险交流等制度,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各县区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各乡镇(街道)设立食安办,构建乡(镇、办)“一办一站、一专一员”(每个乡(镇、办)设立食安办、配备1名食品安全专干,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置食品安全工作站、配备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食品安全协管网络,健全完善协管队伍工作机制,530多名协管人员在协助食品安全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引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完善法规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三五”“十四五”发展规划,纳入市委改革创新、“三城同创”、“党建+颐养之家”建设、共产党员示范市创建、社会治理中心实体化建设、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县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党校学员培训课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机关普法目录等方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新余地方标准以及食品“四小”、农村集体聚餐等监管措施办法,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行刑衔接、食品安全追溯、联合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

4.强化风险监测。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和排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和信息通报等制度,完善舆情监测与信息研判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报纸媒体、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食安新余”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等渠道,每日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市食安办和市卫健委建立了关于食源性疾病事件、食物中毒事件等信息沟通通报机制,有效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水平。

5.加强源头治理。加大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力度,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严格管控农业投入品的使用量,逐步降低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中国好粮油”行动、大米质量提升行动,严把粮食质量关,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为规范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处置、为防范“地沟油”、“潲水油”回流餐桌奠定基础。

6.强化过程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实现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对一般风险生产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销售监管,全面开展婴配乳粉经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动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学校食堂陪餐制,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加强对重要节假日、校园春秋季开学等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交易、长江流域禁捕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行公筷公勺、制止餐饮浪费“光盘行动”、禁食野味等文明用餐方式。

7.深化集中整治。结合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农业、教育、公安、检察等多部门联动,先后开展食品安全“护校行动”、固体饮料专项整治、“汉堡”食品店整治、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非洲猪瘟防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网络餐饮食品整治、奶茶食品店、大米质量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校园“五毛”食品、大米镉超标、桶装水微生物超标、山寨食品下乡、保健品欺诈等民生热点进行了重点整治和违法惩治,净化市场保障安全。

8.推动社会共治。拓宽公众参与创建渠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维权日、科技活动宣传周等活动,全方位、多元化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反食品浪费宣传。深入开展“市民点单”系列活动,着眼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关注度高、普遍性、潜规则等顽疾,先后组织春节食品抽检、校园及周边食品抽检、您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早餐专项抽检等点单活动,与江西二套合作,开展“你点我检”、“你点我查”现场直播突击检查。与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江西网和新余日报等市内外各级融媒体开展战略合作,开设《食安新余》专栏,与江西二套“都市天天乐”栏目战略合作,深入全市各社区推介创食安城工作,服务群众食品快检需求,系统、全面、深层次推介宣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公众知晓率、满意度。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二)能力建设

1.夯实经费投入保障。市、县(区)政府积极落实“四有两责”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市财政除保障各食品监管部门日常工作经费预算外,每年将原预算的主要应用于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增加20%,并明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周期内追加创建经费600万元。各县区配套保障能力建设、食品抽检、专项整治等创建经费。近几年,全市每年安排食品安全专项经费达1200多万元,食品安全保障经费人均达10元以上,重点用于“明厨亮灶”“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快检中心”等食品安全治理领域。

2.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加强人员保障,在编制严控的情况下,对机构改革中食品监管人员编制给予了大力支持,加强基层保障力量,在全市4个县区规范化设置20个市场监管分局,28个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立专业化食品安全执法检查队伍,每年定期组织培训。成立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支队,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保障。完善基层食品安全协管网络建设,组织全市336名监管人员、协管员参加“食安教育”远程培训等网上学习,提升监管队伍工作水平。

3.加大抽检检测力度。依托食品检验技术手段,把监管关口前移,加大食品抽检量和频次,严密监测安全风险。近几年每年安排食品抽检5500批次以上,达到每千人5份样品量(2021年达到每千人6批次),人均食品抽检量全省领先。建成新余市食品快速检测便民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快速检测便民服务,开展食品快速检测8728批次。深入农贸市场、社区等地开展“你送我检”免费检测服务22场次,为市民免费检测食品226批次。建立食品快检数据平台,收集、分析、监测、发布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学校、大型餐饮、商超等单位食品快检信息,及时掌控企业食品检测质量管理运行情况,已有119家重点食品单位数据纳入平台。

4.推动市场升级改造。在全省率先出台《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新余市地方标准,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立规矩、设标准。改造或新建农贸市场24家,实现改造升级全覆盖。推行活禽“杀白上市”,城区已改造农贸市场彻底“禁活”,有效杜绝农贸市场“脏乱差”最大源头。出台《城区农贸市场内部管理十条措施》,推进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推动农贸(农批)市场食品快检体系建设,现有4个市场已建立快检室,其余市场正在逐步建立。

5.强化风险管控。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每年召开全市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形势会商会。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推行食品安全核查处置“5+1”工作模式(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分析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开展风险预警交流),推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共治。及时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组织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知识培训,举办全市三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冷链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密切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有效处置因集体聚餐和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的非等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近年来新余未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6.推进“食安智慧”监管。研发食品执法监管APP软件并升级完善,将基础信息查询、监督检查标准和程序、检查记录、整改信息反馈等执法检查实际应用功能纳入该平台,建立政府监管部门、食品企业、普通消费大众、行业协会等多方联动的“互联网+食品安全”平台。开发食品生产企业追溯系统,通过生成产品追溯码实现产品追溯和风险管控。督促“三品一标”和重点农产品企业注册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三)生产经营状况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追溯、不合格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自觉规范生产、守法经营。每年集中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大力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行动,辖区内现有2184家餐饮单位已实现“明厨亮灶”改造。强化餐饮安全风险等级分级管理,对辖区内3200余家持证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实施风险等级分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推广“赣溯源”APP线上及现场培训,强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

2.推进行业诚信自律。组建成立市食品安全协会,吸纳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食品行业会员单位124家。通过协会发布食品安全诚信宣言、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会员之间产销对接、组建食品企业联盟等活动,带动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诚信自律约束,增进会员抱团取暖,推动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放心食品超市”承诺活动,鼓励食品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进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主动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

3.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组织食品安全协会召开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进行推介,制定《关于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通过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驻市保险机构积极与食品安全协会对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2016年以来,先后发动全市各类学校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目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全市学校食堂已全面覆盖,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的投保工作正在积极稳步推进。

4.推动食品产业优化升级。深化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成功创建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家,评选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3家。推进“洁厨亮灶”示范工程,打造平安路、公园北路2条“洁厨亮灶”示范街。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建设长青路、青年路两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实施建档立制和分类指导,规范持证、诚信、安全、便民经营。加大“四小”安全整治规范力度,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计划,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示范区、示范点创建,已创建示范区1个,示范点20个。对全市2家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划行规市,集中城区98%以上的鲜活农产品批发经营活动。

(四)食品安全状况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全市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第三方机构调查显示,我市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82.27分,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85.71%。

二、创建成效

1.食品安全形势稳中趋好。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全市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近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未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率大幅提升。在2016年、2017年、2019年、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考核中,我市均获得“优秀”等次。新余市、渝水区分别获得全省首批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市、示范县称号。

2.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日常食品消费量最大的农贸市场正在推行智慧化、规范化改造,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保障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四小”管理逐步迈向规范化。食品监管手段更加信息化,执法人员日常检查、办公运用监管平台、执法软件开展执法检查和记录,“机器换人”效应初步显现。

3.食品安全责任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内容,食品安全地方党委领导责任、政府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协管责任体系更加明晰。创建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重点工作安排、政府工作报告、改革创新重点项目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实行常态化调度督查,对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约谈或责任追究。

4.食品安全顽症治理见效。民生关注的校园“五毛”食品、“山寨”食品下乡、无证食品网络外卖、罂粟壳投料火锅等问题得到了重点整治,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和农兽药残留、桶装水微生物超标、白酒小作坊添加甜蜜素等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食源性疾病发生率大幅减少。

5.食品安全共治意识增强。公众关注和掌握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观念得到强化,科学饮食、营养健康行为形成率等到提高,识别、抵制假劣食品的能力得到提升。公众参与支持食品安全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全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存在问题

一是食品“四小”单位规范管理存在短板。食品“四小”产业总体水平还不高,行业安全隐患短期内难以完全消除,严格监管与民生就业、社会稳定之间的矛盾较难平衡,扶持产业发展升级的政策措施仍需优化。

二是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仍需提升。基层监管人员老龄化、监管力量不足和补充不及时,技术装备与发展要求不适应,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仍需完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仍需强化。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冲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对照国务院最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通知,对创建工作任务再分解再督导再落实,全力攻坚创建工作重难点,争取通过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快检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着力构建政府部门主导、专业机构支持、协管队伍协同、企业履行主责的食品快检便民惠民服务体系。

三是全面规范农贸市场管理。依托快检室和拟建食用农产品快检中心,做好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建立农贸市场考核奖惩机制,推动农贸市场规范管理。

四是发挥网络在线监管平台实效。推广“赣溯源”、“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在线监管平台,探索“机器换人”新模式,提升食品生产经营水平。

五是实施食品安全再提升行动。巩固扩大创建成果,着力在食品快检便民、“护校行动”、网红食品整治等方面总结经验、突出亮点,打造全国民生城市知名地。

五、自评结论

通过六年创建,新余市总体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全面落实要求,基础工作较为扎实,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源头治理到过程管控能力水平明显增强,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安全 创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