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南宁市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结果的公示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南宁市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的部署,2021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采用异地交叉监察、引入专家的方式,由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负责指导,钦州市节能监察机构抽调人员组成的节能监察组负责现场监察工作。此次监察总共监察9家企业,其中钢铁1家、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家、水泥行业6家。现将监察结果公布如下:
一、受监察企业名单
9家企业分别是钢铁:广西德源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源冶金”);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南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南铝业”)和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南铝加工”);以及水泥企业:广西金鲤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鲤水泥”)、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南宁”)、南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狮水泥”)、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红水河”)、隆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安海螺”)、广西马山广厦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山广厦”)。
二、监察结果
(一)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
经监察,我市涉及的9个企业,产品单耗均达到国家标准,达标率100%,其中德源冶金、金鲤水泥、华润南宁、红狮水泥、华润红水河、隆安海螺等6家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标准先进值。
我市9家企业,涉及实施阶梯电价的企业共7家,其中6家水泥企业1家钢铁企业。除德源冶金生产工序没有相应的界定标准外,其余6家水泥均在界定用电不加价标准内。
(二)用能设备(产品)能效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共有6家企业自查总共258台属于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机电设备,其中:德源冶金自查出5台第二批应淘汰设备、金鲤水泥自查出58台第二、三批应淘汰的机电设备、华润南宁自查出126台第二、三批应淘汰的机电设备、红狮水泥自查出32台第三批应淘汰的机电设备、隆安海螺自查出2台第三批应淘汰的机电设备、马山广厦自查出35台第三批应淘汰的机电设备。以上应淘汰机电设备在企业3年设备淘汰计划中。经现场抽查以及核对企业设备台账资料,情况属实,现场对该6家企业下发了《节能监察建议书》,要求企业10天内将淘汰计划书面形式汇报南宁市工信局。目前6家企业淘汰计划已全部上交。
(三)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企业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能源计量、统计管理,配备合格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了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健全了能源消费制度。9家企业中有8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完备,节能管理制度完善;德源冶金未按规定聘用有资质的能源管理负责人,且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够齐全。已经现场下发了《节能监察建议书》,建议整改。
(四)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和节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企业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管理,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节能工作责任制,由分管副总经理专门负责,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并组织培训,能够及时准确的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通过审核。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第44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桂发环资〔2017〕1975号)相关规定,核查企业是否存在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的行为。经现场核查,9家企业有3家企业(南南铝业、南南铝加工、华润南宁)近3年内无技改项目。其余6家企业现场监察未发现违规情况。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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