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成交公示】霍邱县智慧城管和雪亮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中】
【霍邱县】【成交公示】霍邱县智慧城管和雪亮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中】
霍邱县智慧城管和雪亮工程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QZFCG-*******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智慧城管和雪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牵头方)、六安数字江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6号讯飞大厦8层-10层、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皖西东路城投大厦26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亿贰仟陆佰柒拾陆万伍仟元整(小写:********0.00元),其中设计费:*******.00元;建设费用结算费率:92.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智慧城管和雪亮工程项目 服务范围:(1)深化设计等成果文件并通过采购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报建等工作;(2)设备材料采购及保管、施工、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合格并最终交付、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等。具体范围、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期一年,免费运维期五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水明、王琦、刘军、李叶刚、吕进龙、王业胜、邱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霍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邱股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159*****4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股长
电话:****-*******
十、附件
霍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霍邱县智慧城管和雪亮工程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QZFCG-*******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智慧城管和雪亮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牵头方)、六安数字江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6号讯飞大厦8层-10层、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皖西东路城投大厦26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亿贰仟陆佰柒拾陆万伍仟元整(小写:********0.00元),其中设计费:*******.00元;建设费用结算费率:92.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智慧城管和雪亮工程项目 服务范围:(1)深化设计等成果文件并通过采购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报建等工作;(2)设备材料采购及保管、施工、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合格并最终交付、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等。具体范围、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期一年,免费运维期五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水明、王琦、刘军、李叶刚、吕进龙、王业胜、邱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霍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邱股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159*****4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股长
电话:****-*******
十、附件
霍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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