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FCG-2021-103霍山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桑苗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中标公告

ZFCG-2021-103霍山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桑苗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中标公告

ZFCG-2021-103霍山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桑苗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7 16:35信息来源:********6e8cgzgg">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ZFCG-2021-103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桑苗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桐乡市和源苗木专业合作社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崇福镇芦母村小桥村8组26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霍山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桑苗采购项目

品牌:强桑1号、农桑14号

规格型号:/

数量:各125万株

单价:0.876元/株、0.876元/株

五、询价小组名单:胡方勇吴康圣杨义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地 址:霍山县绿色商城

联系人:杨义应

联系方式: 189*****34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徐成武

联系方式:****-*******/********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成武

电 话:****-*******/********90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霍山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发展 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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