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网络安全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网络安全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固原泽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1-12-27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评标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鑫弘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00 | 78.9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华创思诚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0 | 66.8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鑫皖安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00 | 61.05 |
二、开标记录: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 | 供货期 |
1 | 宁夏鑫弘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00 | 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 |
2 | 宁夏华创思诚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0 | 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 |
3 | 宁夏鑫皖安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00 | 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固原泽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四、 发布媒介: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ningxia.etrading.cn/)》上同时发布。
五、公示期:2021-12-28至2021-12-29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杨洋
电 话:181*****722
代理机构:固原泽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永承
电 话:187*****861
七、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固原泽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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