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业务费结果公告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业务费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C公FW2021-1175

二、项目名称:委托业务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清查):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东北林业大学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1,530,000.00元

合同包2(土地资源资产清查):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省本原国土资源勘测规划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7号966,000.00元

合同包3(矿产资源资产清查):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省第五地质勘查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9号1,687,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清查):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其他服务其他服务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清查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清查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清查1,530,000.00

合同包2(土地资源资产清查):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其他服务其他服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第 2 包-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查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 建立全省资产清查价格体系, 估算试点地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 检验并优化技术路线与方法, 健全组织方式与协调机制, 完善技术规范,形成可复制、 可推广的资产清查制度, 为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奠定基础。 资产清查对象为土地、 矿产、 森林、 草原、 湿地5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各类资源资产清查基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工作任务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建立省级资产清查价格体系; 二是选择伊春市作为试点, 在其全域范围内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与经济价值估算。(一) 土地资源资产清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 是利用已有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清查) 中资源权属、 数量、 质量、 用途、 分布等成果, 补充统一基准时点(2020年12月31日) 下的自然资源资产价格、 使用权、 收益等信息, 清查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 估算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 探索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是一项摸清全民所有土地、 矿产、 森林、 草原、 湿地和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的基础工作。对于国有耕地和种植园用地等, 以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 套合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 获得实物量数据。 基于自然、 经济、 社会条件基本一致的原则, 划分均质区域; 以县为单位进行样点调查, 收集整理地价相关资料, 按照资产清查价格内涵, 通过年租金或净收益还原、 交易单价直接修正等方法计算样点地价,通过算术平均法确定各均质区域相应农用地的平均价格; 经比较、 验证、 分析和统筹平衡, 建立国家级价格体系, 作为各省级价格体系建设的指导标准; 各省在国家级价格体系基础上, 根据本省情况建立省级价格体系, 用于指导各县(市) 开展经济价值估算工作。 各县(市) 根据本地区情况, 选用合适的方法确定用于经济价值估算的资产清查价格, 分类估算经济价值。对于国有建设用地, 以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 套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数据及相关地籍调查数据等, 结合行政记录, 获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信息。 以城镇基准地价为基础, 经过必要的调整与修正、 查漏补缺、 统筹平衡, 形成基于资产清查时点的、 价格内涵统一的、 全域覆盖的各类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价格, 与实物量数据进行空间和地类匹配, 估算资产经济价值。 同时, 探索核实国家所有者权益。 试点地区可根据工作基础和资产管理需求,在完成试点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资产清查内容。对于国有未利用地, 以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 暂时只清查实物量。(二) 储备土地专项资产清查以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 清查基层政府管理或土地储备机构以及各类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国有平台公司代政府管理的储备土地。 收集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数据、 土地储备管理台账数据、 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成果、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 政府最新制定的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等资料, 获取实物和价值属性信息, 当规划条件明确时, 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估算经济价值; 当规划条件不明确或尚未有规划条件时, 采用储备土地成本估算经济价值。三、 工作任务(一) 建立省级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在全省范围内, 在国家级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基础上, 开展农用地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 细化建立省级和县级农用地资产清查价格体系; 建立县级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价格, 统筹平衡后下发各地确认。(二) 开展实物量清查开展试点地区省本级事权的土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工作。(三) 开展价值量核算依据省级农用地资产清查价格体系, 细化建立试点地区森林、 草原资产清查价格体系, 估算农用地资产经济价值; 依据县级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价格计算其经济价值。四、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一) 试点工作结束后, 协助省厅推广开展自然资源清查工作, 完善工作体系, 提供技术支持;(二) 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推广过程中, 协助省厅解决工作中产生的相关技术问题;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根据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制定标准执行,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验收及上报要求966,000.00

合同包3(矿产资源资产清查):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其他服务其他服务按合同要求执行符合国家及地区行业标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符合国家及地区行业标准1,687,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广义、张思冲、杨胜涛(采购人代表)、付开隆、马健、曲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中标金额的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清查):2.2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土地资源资产清查):1.44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矿产资源资产清查):2.53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48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de4b158017e003de6b521fc.pdf?accessCode=e4475d3da200aff9a7c8c8daff5bbdab">委托业务费报价明细附件.pdf

标签: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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