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旧城改造、联动开发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和县旧城改造、联动开发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2021-119(MASCG-2-F-F-2021-1624)
二、项目名称:和县旧城改造、联动开发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苏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412号冶金大厦1315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和县旧城改造、联动开发工程前期咨询服务 |
服务范围 | 研究范围东至环城东路城防站,南至宝塔路,西至禹锡路,北至历阳路,总占地面积约347公顷;要求达到土地利用布局的深度,要求明确功能分区、项目分布,此外还应从多方面(主要是棚户区及老小区改造、文旅项目打造、景观水系建设和道路交通提升等方面)对城市更新提出规划引导,并核算投资经济效益,形成完整的方案为下层次规划设计提供技术支撑。 |
服务要求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同时负责通过相关评审 |
服务标准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龚宏、周晓虹、汪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00万元*1.5%+(成交价-100万元)*0.8%
金额:164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和县历阳镇龙潭北路延伸段(天门大酒店南侧)
联系人:汪尧联系方式:138*****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联系方式:181*****9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大程、黄加芳
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陈晓敏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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