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11辆电动三轮翻桶车(重)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11辆电动三轮翻桶车(重)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PXCG********1(重)

二、项目名称:购买11辆电动三轮翻桶车(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单价投标报价:25860(元)温州福昌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潘桥街道丁岙东路258弄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购买11辆电动三轮翻桶车(重)购买11辆电动三轮翻桶车(重)详见招标文件125860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温浩川,钱路加,陈春江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得分
1如皋市招财牛车业有限公司48.548.551.049.33
1温州福昌环卫设备有限公司60.561.563.061.67
1泰州市佳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8.559.561.059.67
1宁波丰帆电动车工贸有限公司31.026.028.028.33

标项1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水头镇凤起大道5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玉莲村鞋业园区A区10幢新厂房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益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益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 ********01/202112/c28eea56-ab21-47ed-8d5c-c77f6640ba05">温州福昌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最终报价.pdf

    49.2K

  • ********43/202112/84aa78ca-c66a-4d59-83c0-fb9a8e083c24">购买11辆电动三轮翻桶车发布稿(重).doc

    468.2K


标签: 工程项目管理 翻桶车 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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