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平定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平定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2021-09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7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2021—102 地块位置 冠山镇王家庄村、石门口乡南坪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4.4698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1811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4.4698
受让单位 阳煤集团纳谷(山西)气凝胶科创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0〕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23号)、《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47号)和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定县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44号)的相关要求,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能耗控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全年工业增加值能耗不得高于3.678吨标准煤/万元;3、新增、拟建项目涉及煤炭消费的,按照阳泉市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阳泉市2021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阳节能办字[2021]5号)执行,涉及能源消耗的按照阳泉市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2021年节能降耗行动计划的通知》(阳节能办字[2021]1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各县(区)能耗双控目标的通知》(阳节能办字[2021]6号)执行;4、环境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0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6B********)中表1第二类用地土地污染风险筛选值。
备注: 本次成交宗地实行“双合同”管理。

二、公示期:2021年12月27日2022年01月03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定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平定县东大街33号
邮政编码:0452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余朝霞
电子邮件:yqpdgtj@163.com

平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7日
,平定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自然资源局 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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